最近有關 Google 的事鬧得很厲害, 連美國政府也插手了, 俺也來說幾句吧. 俺是從一開始就不喜歡 Google 的.
這話怎麽講呢?
俺最早網上搜索用的是 Yahoo. 後來出來一個 Altavista 搜索器. 即使在今天, 俺還會時常想起它來. 因為這個搜索器的最大優點是使用者可以用不同的關鍵詞逐步縮小搜索範圍. 後來 Yahoo 逐漸變得 “苟延殘喘” 了, 而 Altavista 則被收購了. 再後來誰弄出一個 Google 來, 而且它不斷的壯大起來.
Google 所以不敗, 是和它的經營模式有關係. Altavista, 及 Lyco 等早期搜索器, 他們的經費來自讚助商, 收的是讚助商支付的廣告費. 但是 Google 的經營模式則不同. 當你用 Google 搜索時, 從 Google 給你的搜索結果網頁裏, 你點擊一次進去查看另外一家公司的網頁時, Google 向那公司索取十美分. 如果對方拒絕, 其結果就是該公司的網頁在 Google 搜索中消失.
Google 這種經營和美國 (政府) 的強勢 (文化) 是一致的. 而且 Google 的運作, 不管是國際還是國內, 很大程度上需要美國政府和國會撐要. 因此, 當國務卿喜萊麗在聚餐時提出要它們動一動時, Google 第一個跳出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是, 當 Google 高舉著 “信息自由” 的道德牌子, 指責中國政府遮蔽 “信息” 時, 如果各位想到 Google 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遮蔽 (或故意遺漏或堵塞) 別人的信息時, Google 的指責是明顯站不住腳的.
所以, 鑒於 Google 的做法相當流氓, 對於它高喊的 Free Information (信息自由), 中國政府也應該高喊 Free Information (免費信息) 作為回應.
對 Google 的另一指責, 它在中國的私人郵件信箱, 尤其所謂 “維權” 人士的郵箱, 遭不明身份 “駭客” 入侵的說法則更不值得一駁.
美國國會在911後通過反恐怖授權法, 聯邦情谘機構監控恐怖可疑分子, 對其各種通訊手段, 包括電子郵件傳送等, 進行過濾和監視. 最近在美國破獲的一個基地小組時, FBI 的幹員發現恐怖疑犯成員之間的聯絡,是通過共同使用同一個電子郵箱, 將文件存儲在郵箱內 (Save the draft without sending), 成員間共同閱讀後再行銷毀的方式, 用來逃避監控.
筆者不知道 “維權” 人士是否也采用這種方式通訊, 以中國人的聰明, 恐怖嫌疑份子或是向中國 “維權” 人士學來的. 不過筆者基本可以相信的是, 美國的 FBI 幹員為了保護美國本土免受恐怖襲擊, 今後以 “駭客” 身份 “進入” 恐怖疑犯的電子信箱掌握情詢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美國可以做的事情, 中國政府為何不能做呢? 更何況, 對中國的這些指責, 基本是指零八年西藏暴亂後發生的事情. 因應暴亂, 中國明顯增加了監測, 與美國九一一後的舉措如出一轍.
Google 高舉的是 “信息自由” 和保護 “個人隱私” 的道德牌子. 其實仔細思考, 這兩者是不相容的. 更何況 “維權” 人士郵箱內的信息嚴格說來, 並不屬於 “個人隱私” 範疇. 當然, Google 作為商業公司, 是有責任保護使用者的隱私權益, 如果它的郵箱真那麽容易被入侵, 那我們不禁要問, 我們在美國的郵箱是否也意味著不安全呢? 這是很值得 Google 檢討的.
現在的 Google 受到來自兩個方麵的擠壓的. 擠壓的一方麵來自於消費者. 隨著網絡的成熟, 區域名的建立, 網上購物公司和其他商業家的網站, 諸如 Amazon, Bestbuy, Target, Walmart, JCPenny 還有 Macys, Toshiba 等都早以深入人心. 通過 Google 等尋找的比率在下降. 另一方麵, 微軟的流覽器也越造越自動化了. 君不見, 微軟的辦公室軟體 (Microsoft Office) 2007 年版本和 2003 年版本有天壤之別嗎 (2007年版本因為變化太大, 帶來諸多不變)?
現在的 MS BING (搜索器) 正在不斷完善, Window Internet Explore 8 (流覽器) 在網址欄, 已開始試行 Profiling (個體設置) 服務. 不排除在不久的將來新一代流覽器裏, 使用者根本找不到 Google 了. 當年 Netscape (網景) 有多麽火紅, 可是當微軟推出自己的流覽器後, 不出兩年 Netscape 就幾乎不見了. 今天的 Netscape 或許就是明天的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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