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闡述“在”時強調“從生命的形勢來領會生命自身的奧秘”.而這個“生命的形勢”,認為應該脫離心理學和哲學的範疇來探討,而去"發現生命是一種恩典,也是一種邏格斯",得出“生命中的 '在',其本身就是一切文化與宗教的深淵。”的結論.
順著您的思路,您的“在”染上了神秘的宗教色彩,回到希臘哲學
中潛藏著的隱秘智慧...
拋開人類社會積累到今的的心理學和哲學思想,重新回到用神學的理論來解釋生命的"在",好像失掉了探討的新意.
不過,我並沒有意圖否定任何宗教和信仰,聖經讀過三種文字的,小時候從偷聽敵台就開始聆聽到上帝的福音,我的孩子也就讀於宗教的學校...
Sm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