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晴雯之死
要說襲人打小報告,搞出人命,把好端端一個晴雯給弄死了,的確挺讓人上火的。
但這件事情的悲劇性不在於在於襲人吧。如果真是那樣,曹雪芹不需要費那樣的筆墨了,直接“失足掉井”的話之要4個字而已。
比如阮玲玉,比如杜十娘,如果錯隻是在於具體的哪一個人,那就不是悲劇,那是一場事故。
比起襲人的不恥,其實另人不恥的是主子們,他們從來就不會襲人啊晴雯啊這些奴隸們團結。奴隸一團結,就陳勝吳廣了。
假設, 王夫人那個菩薩(寶釵語)聰明點,壓下自己討厭晴雯的心理,拉攏晴雯,給她幾件小姐的剩衣服,你能想象晴雯會說,“我不要,我隻要新的!” 不可能的。
晴雯會打小報告嗎?
想象這些很沒意思, 因為換一個人來做不恥的這件事情,並改變不了其悲劇性。
我想寶玉和其他公子不一樣的地方 (也就是曹雪芹作為一個作者,著那麽多筆墨寫丫環),也許就在於是他真正願意去理解她們, 也就是, 身為丫頭本身這件事情是可憐的。
(2) 關於勾搭寶玉
看到有人鄙視說襲人勾搭寶玉,樂得我差點沒噴飯。
寶玉是個男人,而且寶玉式樣的一個男人。放屋裏頭幾個貼身丫環,陪吃陪房陪洗澡,洗澡能洗到滿床都是水,他還用得著這幾個貼身的人去費心勾搭他?把那麽多佳麗放屋子裏,有什麽作用, 就算是純伺候,相當於蓋麵被,純聊天,你信,賈母她信麽她?她要真信,她得急死。
晴雯死的時候說的話,當然有賭氣的成分,大意是,早要知道是這樣她也就做了。雖然是賭氣,顯然男歡女愛的念頭至少是”飄過心頭”吧。但不同的是,晴雯謹守了小姐的規範,晴雯遵守的不是奴隸規範。在奴隸規範下,襲人和寶玉那點事情“不算出格。”
黛玉明白襲人貼身丫頭的身份,開玩笑叫襲人為嫂子,卻為寶玉多盯了幾眼寶釵而吃醋,飛了個大手帕子,還罵他呆頭雁 (有這麽回事情麽?我都暈了)。
這就是襲人應該讓人可憐的地方,她對寶玉的愛也好,照顧也好,親密關係也好,在主子(包括黛玉)看來,根本沒有分量的,連嫉妒都不用。
(3)
看了很多遍紅樓,我寧願選擇性地相信一點,曹雪芹寫丫頭和這些身為奴兒的女人,不是為罵她們,而是為了不平。就連趙姨媽,曹雪芹都送她一個探春當女兒。
[後:一點發散,一點聯想。
所以佛教高興了,整個紅樓夢就顯示了倆字:無常啊。隻有在無常變化中,才了解到平等的真諦。
所以基督教高興了,整個紅樓夢就顯示了倆字:人的罪性 (4個字)。
所以伊斯蘭教高興了,整個紅樓夢就是,都是酒的錯。(純屬胡扯,對伊斯蘭教的精髓一點不了解,湊數的。)
階級的存在是各種各樣的的,有錢沒錢的,有權沒權的的,有文化沒文化的。可把這些都剝去,就隻有一樣的,都是人。
人這個東西,哪裏有什麽好壞啊。但偏偏,有錢的希望用錢把自己漆成好人,有權的利用權把自己漆成好人,有文化的用文化把自己漆成好人。假設,有錢人,按道理來講,應該是明白自己占有了多人的資源,而愧疚。有權人,按道理講,應該是明白自己有了置人生死的權利,而戰戰兢兢。 有文化人,應該明白人本無好壞之分不需要費勁漆自己。
可見,都是 “自我” 闖的禍。 錢,權,文化都成了“自我”的營養液。
就連晴雯,她的“自我”本來拿捏的比較好,也就是被收了房想和寶玉一生一世在一起,偏偏對比她自己還下的人,她的自我就膨脹了一點,以為自己是那些下人的楷模,就有了主子的凶殘。
襲人自我本來也拿捏的比較正,該做的都做了,沒有忸怩,也不怕人閑話,因為她做的事情對上層構不成閑話。而偏偏,“自我”走偏了,非要走東廠路線,討了寶玉的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