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與錯(續集)

來源: christian2007 2009-12-02 23:33: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713 bytes)

  之前談了大長今裏麵所給我的對錯啟示,現在就更加追求對與錯的意義了。然而根本的問題時,我們還是活在傳統之中,所以所謂的對錯本身就是矛盾的--因為傳統是不能違背德(這是大家在內心中的一點共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果我們能夠超越傳統來思考對與錯的話,也許就能夠更加看到社會製度的種種弊端。然而如何超越傳統呢?那就是不要一直按照傳統來判斷事情--因為隻要是人就會有人性;然而很多人性的實在意義被傳統“約束”在某種形式當中。
  不過如果要超越傳統,我們就要放下自己的偏見。所謂的偏見就是,明明是善良或不足為怪的人或事情,卻一定“要”帶上某種名分來增加他的實際意義。例如,明明是長今具有別人高超的醫術,但是僅僅是由於她是“女人”所以不能夠成為皇上的主治醫官。這就說明了所謂的傳統或人心所想的隻不過是自己的理由,而不是某人的實力或良善。然而有必要從某種名分來判斷一個人的好與壞麽?我們憑什麽一定要從某種意義來判斷一個人的是非呢?就是因為很多人在特定的語境當中強調人事之間的內在關係或者說是“本分”,所以讓很多很簡單的事情變成了[朝廷輿論]。這麽做並不是為了“人”好,乃是為了曆史悠久的意義來調整對與錯的職務意義--也就是說,就連對與錯都包含了職務的意味,從而讓人不懂得什麽是真正的人文關懷。
  在人文關懷當中,很多對錯都是事先安排好了得。如果沒有這種安排,似乎口頭上的對錯就沒有了意義。所以當皇帝一直尋找長今時,太後娘娘就以為皇帝愛慕長今--卻不知道皇帝的內心是多麽需要有人來與他“溝通”。我們是不是在很多事情方麵都是按照“朝廷經驗”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準則呢?所謂的準則,不就是由一群所謂具有腦袋的人操縱的嗎?我們簡單地看事情的發展,卻沒有按照簡單的意義來判斷該事件的真正屬性。我們實際上是很孤獨的;因為很多事情並不是按照我們的良善來表現出我們內心的真正自由意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並不是在判斷事情,乃是在安排某種的價值標準--因為我們內心的蒙蔽讓我們以為這件事一定要按照那種經驗來發展--而這種蒙蔽所反映出來的“簡單”意味,實際上隻不過是一種強製要求罷了
  所以任何簡單的對錯,其本身就不是對錯了;乃是按照“怎麽可以這麽樣”來強製事情的發展--這就是我們的無知表現。物質與無知,其音相同,似乎在人的無意識中就將它們兩者相通了--因為很多按照傳統的方式來獲取物質上的實力的“高官貴族”都是無知的。正如他們對長今的惡劣態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不得不反思:該不該不用地位權力勢力等因素來建構傳統,乃是憑著良善與用心與否來從事某種傳統的建立呢?--畢竟“建構”帶有強製力的味道,而建立就比較溫和了。可是這種良善有多少人願意付出呢?--畢竟大部分的人都是很衝動的。而很多的衝動除了是按照知識傳統對人的本能定義外,也多數是傳統的本能反應罷了。
  什麽是對與錯呢?幾乎全部的人都認為對錯本身是沒有絕對性的。但是他們卻忽略了自己的傳統性情是主導著整個價值判斷的基準。這就是牽涉到曆史因素對對與錯的判斷影響層麵了。然而這種知識傳統太抽象了,因為所謂的“曆史因素”大多數都是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立場來說明的。然而馬克思主義所說的曆史就是一種現代化的曆史發展或演繹;這種曆史性往往並不是“人的曆史”,乃是“信息化的曆史”。也就是說知識分子所說的曆史論基本上都是知識論或結構形式的,並不包含人文因素(而不是人文主義的因素)。因為真正的人文因素不是表現在曆史層麵上,乃是表現在自己對自己的價值肯定--而這種價值並不是傳統的價值,乃是良善的價值。正如我之前說過的:真正的傳統並不是要堅持某種立場,乃是要釋放某種良善。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不要按照勢力或資格來選取人才--因為所謂的人才並不存在的,隻有存在著有動機與否的“人類”我們並不是要人才,乃是要“真正的人”。因為人的意義是無法改變的,隻有人才的意義卻隨著時代的進步而變化。
  人就是人--這就是我所謂的人之意義。所以我們對“人”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但是不同的看法並不代表人之意義的不同改變--我們不能混淆[改變]與[看法]之間的內在關係或層次關係。因為很多看法都是按照社會的需要來說明,並不是按照人的本質屬性來說明。前者看重自己的發展潛能,後者卻是看重自己的生命屬性。如果說來,人的意義就沒有必要按照社會經驗來說明的--因為很多的所謂社會經驗,就好像官員與長今之間的張力,就好像皇帝與太後娘娘之間的尊卑斷裂一樣。也就是說很多的社會經驗,都是傳統的內在產物,一個為了維持傳統的內在支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人之意義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價值屬性,而不是自己的心理需要。所謂的價值,並不是指知識傳統意義上的,乃是指長今意義上的。於是,我們有必要區分知識與價值的等量等值的符號聯係。因為隻是時間購得,但是真正的價值本身不在於其內在意義,而是它所具備的“發現”的過程。這種發現所要傳達的基本屬性就是,他又他自己的生命力,而不僅僅是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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