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統計學引發的種族歧視
-好教授和好警察誤會了(外一篇)
我們的判斷和決定常常來源於自身的經驗和值得信賴的外界信息。記得剛到美國的時候準備淘換一輛二手車,一位師兄很認真地告訴我:“千萬別買黑人的車!最好能買一輛白人老太太開的車。”等到後來看到黑人們放著震天動地的說唱音樂,綠燈一亮就一腳油門到底絕塵而去,才有一點兒領悟。
在好教授和好警察衝突事件的報道中,媒體使用了一個詞叫“Racial Profiling” 。什麽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完全根據一個人的種族特征即推定其犯罪的可能性。比如在街上見到滿頭小辮兒褲襠拖地的黑人就懷疑是他們身上藏著槍支毒品;比如在機場見到阿拉伯大胡子就懷疑他們腰裏別著炸彈;比如在中關村見到外地抱小孩的婦女就懷疑她們販賣盜版光盤和毛片兒(這個有點兒扯遠了)。
如果把個人的種族偏見放在一邊,Racial Profiling或者是廣義的Profiling對於有效打擊犯罪是有統計上的意義的:警方可以有效地發揮有限的警力預防犯罪。假設(純學術意義上的討論,板磚拍人滴不要)每100個阿拉伯大胡子裏有1個恐怖分子,而其他種族每1000個人裏有1個恐怖分子。由於警力有限,警方不可能對每個人都仔細檢查,隻能采用抽樣檢查。從阿拉伯大胡子裏發現恐怖分子的概率遠遠大於其他種族,因此大胡子們就受到了警方的特別關照。
跟據官方統計數據(www.pewcenteronthestates.org):美國每54個成年男性中就有1個蹲在監獄裏,這個比例對於白人是106:1,西班牙裔是36:1而黑人則是15:1。換言之,根據黑人的人口比例(13.5%)推算,監獄男囚犯中幾乎一半是黑人。有人認為是非洲裔種族本身犯罪率高;有人則認為這是種族歧視的證明,白人警察專愛找黑人的茬。
白人警察對於黑人的偏見雖然會影響這個比率,但是畢竟單以種族為依據的盤查是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話說回來,黑人犯罪率明顯高於其他種族還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設身處地為不是恐怖分子的99個大胡子們想想,也真夠不公平的:美國不是崇尚個人自由的國度麽?憑什麽因為我有大胡子就把我查個底兒掉。哎,警官!我旁邊那個帶小帽兒的大胡子過去了,你為什麽不查他!(警察按,那是猶太人)
在好教授和好警察衝突事件中,哈佛的蓋茨教授見警察一上門就推定警察是Racial Profiling,稱警察為種族主義者,實在是反應過激了。如果上門的是黑人警察他的言辭也許不會那麽激烈吧。他自己是不是也有種族歧視的嫌疑,上來就推定白人警察歧視黑人呢?我猜當他看到警察上門的時候,心情一定和那99個無辜的大胡子一樣鬱悶,不過大胡子們隻能忍,就像珍珠港襲擊後加州那些被關進集中營的日本人一樣 ,教授卻覺得自己不是那麽好欺負的。
也許美國黑人的血液裏流淌著太多無法也不曾為文字記錄的苦難,他們不能放棄任何一次維護尊嚴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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