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看來對你是反對簡體字的

回答: 與友網話:簡化字吮露鶴2009-08-06 17:48:41

謝謝您認真的回答,份屬有心人!以下簡單再解釋一下。

*開頭你說並不反對文字簡化。但綜觀全文,現行的簡體字,也就是現行的對漢字的簡化,沒有一個你滿意的。

簡化是一個原則,我不反對,文中我也再三重複,簡化方便書寫,歷史裡也有簡化,對不對?所以我確不反對。但開始我已聲明:「若推行的方式合情,簡化的字形合理,我沒意見。」現在明擺著字形不合理的情形,多得是,我當然有話說。起初我隻稍提一個呂,希望舉一反三。像那兩個還與國,都是反駁我的網友自己送上來的,要一一舉例,實不繁舉。至於推行方式的不合情理這第一點,我還沒空說呢!老實說,寫這個問題,並非想說服誰,隻是希望大家對這以為當然的事,都客觀認真再想一想。


*你從根本上否認了簡化字的目的。眾所周知簡化字就是簡化了漢字的書寫。

簡化原則,自古就是為書寫捷便,我提了幾次,哪有否認?簡體較繁體,平均隻減少1.8劃,這是學者的客觀科學統計,不能說這字十筆省五劃省多了,那呂七筆才少一小撇,又怎麼樣?我說,“讀與寫不見更花時間”,有上句:手寫很多連筆一帶而過﹣﹣因我們手寫一般應用時都是行書,簡寫言字旁是二筆,而繁體行書,也是二三筆,我自己隻一筆,轉四五個彎,一氣嗬成,並不是藝術書法,是日常筆書。以我個人兩種都寫的經驗,速度真是差不多。“事實上繁簡差別就算有也不大”那句,到“簡不簡的速度根本更微乎其微”,當中有一條件,您或忽略了,是當「用心去讀去寫」時,我們心動很慢很細,手多出的1.8劃,分別當然甚微了。這是經驗談,非無憑之說。


*簡體字在感官上是與許多繁體字脫節,沒有一定之規,是不可回避的現實。這恐怕不會給使用這個語言的民眾造成極大的不便。就像英文裏,很多動詞的過去式,名詞的複數,都不遵循規則。它給日常應用造成了許多不便,比簡化字的不利要大得多,但這並不耽誤人們使用英文。也沒人因此要推翻,否定它。

英語拚音成字,很多不規矩的地方,向為人垢病,為甚麼不改?因為習慣使然,一改牽一髮動全身,造成混亂。德文曾有改過的,現在很多人還寧願舊寫法,社會主張改回去的也很多。繁用得好好的,無端動大手術簡幹嘛?台港澳都沒改,就不見得現代知識傳不了,教育不能普及。您這英文不改的例子,正是說繁改簡,當時整體考慮不周,才會改出像「還」不走「環」不玉這類不通的文字。我們祖先博大精深的文化遺產,給子孫這麼瞎玩弄,真是罪過!

*季老先生,“繁簡由之”,並沒有因為簡體字而功不成學不就。從這點來看,簡體字不會阻礙一個人學習研究文化,科學。
季老真正學術的成績,絕大多數都是解放前寫出來的。唉,這個不提也罷。老人家語重心長,臨別的話,對簡體批評,用的是重話,筆者尚不用,「歧途」者,我說不出口,我沒敢表贊同,但季老應是由衷的遺言,我們好好想一想,行嗎?

五十年前推出的簡化字,問題太多了,太大了,連國都不國了,變了抱玉為國了!文字就是思想,要弘揚中華文化,要有自己的東西用自己的腳站在舉世麵前,那這傳統正字,就更不是要丟就丟的!不學好,也改不好。隻學沒改好的,就越學越走樣了。五十年的歪路,如果連批評也不成,拿出來討論也不成,那再下去,不歧途也歧途了!

所有跟帖: 

按反對派所反對的理由來看,漢字簡化是不可能的 -坐地香- 給 坐地香 發送悄悄話 坐地香 的博客首頁 (632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22:58:57

回複:至少我不以為漢字簡化是不可能的 -吮露鶴- 給 吮露鶴 發送悄悄話 吮露鶴 的博客首頁 (920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17:51:0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