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新疆問題:多民族國家的民族自決和叛國罪

來源: 沉思王 2009-07-11 23:44:1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253 bytes)
多民族國家有無民族自決權?

這個問題不是簡單的民族問題。它也可以延伸到各類族群,不論地域、宗教、文化、語言和其他族群,都可作出相同推論。

說到底,就是在現存國家體製內,一個特定族群根據自身的特殊性,要求脫離當下所屬的政治實體,是否有憲法根據?

本藩認為,如果國家憲法本身就有注明由各族群共同自願組成,那麽某一特定族群要求脫離國家,這一要求具有憲法根據的。

但如果憲法注明國家由多民族組成,而組成的過程,不是通過國君婚姻,地域聯盟等形式,而是通過武力征服等戰爭形式,那麽這一要求,就不具備憲法根據。

因為當初該族群成為國家之一部分,其政治前提,就是國家不再認該族群為國家之敵。成為國家之一部分,是族群得以生存的代價。

至於國家形成以後,才形成的現代族群,比如各種利益群體,就更無憲法基礎提出這一要求,因為這些族群形成和存在的前提,就是國家本身。

在沒有憲法基礎的條件下,提出族群自決,也是對憲法的存在,及其它所保證的一切政治權威和社會生活,進行根本性的挑戰和威脅。這是對國家開始戰爭行為。

在各國憲法中,對此項行為,都定義為叛國罪。

叛國罪不同於一般的違憲行為。後者包括所有憲法不允許的行為。而叛國罪,所謂high treason,則是其中最為嚴重的一項。這是據於它對憲法的整體的,而不是局部的威脅和破壞。

所以在各國憲法中,叛國罪往往是法律所定義的最嚴重罪行,比一般刑事罪中最重的一級謀殺,尚要罪加一等。是極刑中的極刑。

所謂西方國家沒有政治犯,這是非常荒唐的說法。對政治犯罪的定義,是所有現代國家保障憲法的起點。所有西方媒體所說的“政治犯”,其實是反對政府的某項政策,而不是在根本上對抗國體的人士。對抗國體,往往會被稱為“恐怖分子”或“無政府主義分子”,比如以前的日本赤軍和愛爾蘭共和軍等等。

而西方媒體對以往蘇聯和中國的反國體人士,卻往往不是歸類於“無政府主義”,而是把他們描寫為公共空間內部的異議人士。這是一項基本的策略性的混淆,流毒極廣,應加厘清。

現代國家各族群,對於國家憲法內容中的具體規條有所不滿,這是現代國家中最為普遍的現象,畢竟,社會在不停變動和進步之中。

但這種不滿的唯一具有憲法基礎的表述,就是通過公共空間的討論和代議製度產生的民意代表,進行修憲。

所以本藩對老共的建議也就是,如果要平息族群對國體的挑戰,首先,要在憲法內部明確定義毛後中國的組成機製,具體用語當然可以比較緩和,但意思必須明確,堅決打掉所謂民族自決權,並且明確定義叛國罪。這一點,要對諸大組群講透。

其次,要進一步完善國家的代議和民意傳遞體製,俾使民情輿情與國家行政不會背離過多。如果疆藏等地的少數民族的情緒,能夠空開在公共空間內部得到充分展開和討論,本藩認為,即便西方政府通過多種渠道進行挑撥,其效力會明顯遞減。老東毛爺爺說,外因都要通過內因起作用。煽動是肯定存在的,但不能因此忽略了民間存在的不滿。

解決不滿,首先要為發泄行為畫一個圈,也就是確立國家和憲法的權威和暴力使用權。然後疏通渠道,讓其有所發泄,也就是完善民意傳遞和公共空間機製,讓民間的意見,構成國家行政基礎。

當然,設計合乎中國現實的代議體製,需要極大的智慧,也負有極重的後果,因為,代議製本身的設立,不是代議製度運作的成果。而國家此後的發展,都要依此而行。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英語和古文
  • 王樂泉講話的兩個嚴重失當之處
  • 新疆問題之政軍征服和經文補償:校正所謂的民族平等迷思
  • 回歸民族國家:中國是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
  • 新疆問題之政治觀察(2)
  •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