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共民族政策的一大迷思,是在認為中國曆史上從不侵略別國,而所有以前諸胡的疆土之所以在現代中國版圖之內,都是因為他們對中國進行征服之後舉國合並而來。現代中國隻是對民國和前清政府疆域的不完全繼承。
這類言論的荒唐之處,是在它與曆史事實全然不符。這對於培養中華民族對自我曆史的正確認識非常不利。
在曆史上, 黃河流域的中土政權對於北方遊牧民族的關係,不僅是攻防的關係,也是征服和反征服的關係。有諸胡征服中土的階段,也有中土政府征服諸胡的階段。
而目前,新疆地區之所以屬於中國版圖,正是因為毛政權在推翻民國政府之後,對新疆進行的再次征服。中共在新疆建立政權,不是對民國的繼承,而是由王震領導的對新疆地區的再征服。
民國瓦解,新疆有機會獨立,隻是沒有成功,被中土政權又一次擊敗,征服。
被擊敗者的選擇:或遷或死或降。既不能遷,也不能死,所謂投降,也就是把自己變成中國公民當作免死條件。
對於降民,為使該人等逐漸融入主流社會,當然要通過施放利益加以照顧和鼓勵,比如說,在文化教育方麵。
但照顧和鼓勵的前提,是政治和軍事上的征服已經完成。
現在胡人暴動,恰足以說明,降民再反,政軍征服尚未完成。所以目前的首要任務,是要把再度征服的工作,或者說把以武力為基礎的國家統一工作,切實搞好。
而在征服工作徹底完成之前,不可實施任何經濟文化照顧。謀反的胡人就是國家之敵,渠等對國民生命財產的破壞,可以類比敵國兵員。如果對於敵國兵員施放重大利益,則資敵賣國,莫此為甚。
根據現代政治學說,國家的建立,不是一次性的,一勞永逸的事件,而是需要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麵多次更新重複的行為。
在目前的新疆,國家機構和國家政策正需要前麵更新。對於有些抗阻國家認同和社會 正常運轉的新型社會團體,政府現在必須以強大的國家手段和行政力度把政策貫徹下去。把支部建在連上,在社會底層,重新塑造對國家權威的體認和信仰。
舉例一:降民不得持兵。 上繳兵器,放棄武力,是投降的必要條件。現在降民而比征服者更為武勇,胡人隨便可以持刀威脅殺戮漢人,兩者關係完全顛倒。老共民族問題的決策者大概都是大腦進水的角色。
舉例二:降民不得聚居。聚居不利融入主流社會。可征重稅。如還是無效,就強製執行。
當然本藩的意思也不是說漢人一定要耀武揚威,孟子說的以德養人,當然應該遵從。但是必須使街頭站立的大小胡人明白,當今威柄所歸,生殺之權,是在漢人。漢人才是國家的主體。
坦克上街,解決重犯。先把征服的力量、決心、魄力和成果展示出來。至於經濟和文化補償,等胡人表態之後再說。這正是對社會力量進行政治整合的高屋建瓴的做法。胡人表態和經文補償的前後順序,一定不可以搞錯。若未表態就進行補償,就成為對亂民的經濟賄賂,對於國家權威和向心力,具有絕大的危害。而在表態以後補償,可視為國家對少數民族政治認同的鼓勵。
最重要的,是要使諸胡知曉,現在是漢人征服胡人,而不是以前胡人征服漢人的時代。以前胡人強盛時,漢家兒可以隨便殺。現在是漢人時代,漢人殺不得。漢人可以容納照顧胡人,但是漢人不是沒有其他選擇。如果胡人對於本民族的認同高於對國家的認同,上海人對地域的認同高於對國家的認同,回民對宗教的認同高於對國家的認同,那麽國家就必須堅決打掉渠等的民族、地域、和宗教認同。
打掉胡人的民族認同,就是將胡人印第安人化。敬酒不吃,隻能吃罰酒。
要獨立,就不是在公共空間之中提出民主訴求,而是開始一場內戰。同時,支持獨立的國際力量,也可視比介入中國內戰的戰爭力量,也是同中國處於戰爭狀態。這點認識,積弱的中國不敢講,現在應該對國內和國際社會講清楚。否則今天土耳其,明天德意誌,事情沒完沒了。
民族平等,在社會公共空間之內,絕對正確。但在國家認同問題上,民族絕對不平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漢族為主體的國家體製。隻有在認同這個體製的基礎上,各民族才能談論在公共空間內自由表達和利益分配的平等關係。
以上所論,也適合西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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