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不是學法律的,好歹認幾個字兒。
維基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跟你寫的不萬全一樣(你的是“管理”,維基的是“處罰”)。我就認為你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一章 總 則第二條是
“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本條例處罰。”
學法律的,看到了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才“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本條例處罰。”
不知是法律沒學好,還是學好了沒記性忘了,還是那第二條的幾句話太難懂了,還是你認為這次新疆鬧事的“尚不夠刑事處罰”呢?
頭發長的的頭發還真是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