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民主模式”,值得中國仿效嗎?
近幾年,到印度旅遊、訪問的中國人日漸多起來,雖多為走馬觀花,訪後也出了不少文字,大凡都是將現時的印度與中國相比較,多貶少褒,畢竟咱中國老百姓崇尚的還是“眼見為實”。然而,現實好像總是與那些所謂的“精英”思想家們的情趣格格不入,他們的染色體似乎與中國大眾的色調就是不一樣,在他們的眼裏,不管當今的印度如何,但是其政治體製確定其為“民主”國家,僅此一點,中國就已經“落後”印度數十載。
果真如此?
讀新聞報道,雖說我不能求證真偽,但我相信我的判斷能力,新加坡《聯合早報》引用印度“民主改革協會”(Association for Democratic Reforms)對印度近期“民主”選舉國家棟梁的調查發現,“印度新當選的國會議員中,有近三分之一麵對刑事指控,罪名從較輕的非法侵入一直到嚴重的謀殺罪都有。
調查報告說,在543個新當選的議員中,有153人麵對刑事罪指控;其中有74人麵對嚴重指控如搶劫和謀殺。”
比例高達28%,而重罪嫌疑比例是 14%,不說這是聳人聽聞,至少是令人大吃一驚。犯罪疑犯能“自由”、“民主”的當選為國家的抉擇人,靠的是肮髒斂來的金錢,地疲流氓的黑道行徑。國家由這樣的人當家作主,國家能“民主”嗎?這種鑽進“死胡同”裏麵的印度式“民主模式”,咱中國能去仿效嗎?
中國,還是走自己的民主道路,走從自己內部起始的民主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踏踏實實的一步一個腳印,切忌所謂的“大亂而大治”。人民大眾不希望、也經不起那些無謂的折騰了。崇尚別人,仿效別人,都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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