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見解跟樓主出發點同,結論不同--樓主看進來

本文內容已被 [ xinsan ] 在 2009-05-18 09:24:2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這世界上,都是缺啥補啥。
每人尊敬,收入低得可憐,所以要從大大的LV著兩個字母上找到被別人注目的機會。--其實,這個牌子800美元的包包,要說不難看,那是睜著眼說瞎話。
社會地位高的,本來不需要普羅大眾來特別注目--人家已經夠煩的了--所以才不會故意買個破包包,炫耀一下上邊的標誌。那些人的包包,就是把設計師請到咱麵前來,咱都會有眼不識泰山,對吧。
所以說呢,我跟你看問題的出發點相同,但結論不一樣:窮的人,就該去買這個大眾名牌包包,來滿足缺憾。這個不但沒錯,反而很有必要。
另外,對於那些隨便說自己又敗了3個包包,才25000美元,俺就覺得吧,那些人是多寫了2個0,其實是250,不是俺討論的對象。或許應該到心裏醫生那裏觀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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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喜歡你的調調喲,開心得我喲。。。 -hairycat- 給 hairycat 發送悄悄話 hairyca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6/2009 postreply 16:09:27

我也不覺得LV好看,不過, -明天的希望- 給 明天的希望 發送悄悄話 (185 bytes) () 05/16/2009 postreply 16:34:28

嗬嗬,原來你 -hairycat- 給 hairycat 發送悄悄話 hairycat 的博客首頁 (150 bytes) () 05/16/2009 postreply 16:39:53

沒錢沒勢就不要嘲笑別人啦 -明天的希望- 給 明天的希望 發送悄悄話 (76 bytes) () 05/16/2009 postreply 16:48:18

嗯。憑什麽靠自己的勞動所得去買個自己喜歡的包包就是 -帳號- 給 帳號 發送悄悄話 (342 bytes) () 05/16/2009 postreply 21: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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