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如果超越了道義,淩駕於道義,在現實生活中的結果和後果也許多種多樣,但在《色戒》裏,是死,是付出生命的代價。
本來不想再寫這麽一段文字的,但有人給我悄悄話,對我昨天的文章《色戒 張愛玲 李安》提出疑問和質問,我就在這裏公開答複一下。
首先,張愛玲在我眼裏隻是一個作家,我對她個人沒有什麽喜怒哀樂的感情,我隻是喜歡她的作品,一如去餐館吃飯,我是衝著我喜歡的菜肴去的,我對那個廚師是怎麽樣的人不感興趣。
我的那篇文章,是從文學評論的角度談文學的主題題材表現方法的,作家取什麽的題材怎樣去寫去表達,是作者的自由;喜不喜歡,則是讀者的自由。
一個好的作者,應該盡量去寫出人性裏共性的東西,同時又要有自己的個性。可以讓讀者隱隱約約地看到自己的影子,這是共性;但仔細看時,又好象似有非有,這是個性。
人性在和平安定的環境裏的矛盾衝突並不明顯,隻有到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才鮮明突出。
或悲劇,或喜劇,這是文學藝術作品的高潮部分,也是作家藝術家們常采用的表達方法。
至於“文以載道”,那是八股官文,是禦用文章,不能說是文學作品,隻能說是文字產品,是用來為目的服務的,時過境遷,便成垃圾。
好的作家,隻是寫出真實,不會來講道理,見仁見智,留給讀者。
王佳芝,是小說《色戒》裏的一個人物,張愛玲以誰為原型並不重要,一旦她在小說裏成為王佳芝,她就是一個有自己個性的獨立人物,對她的評論應該圍繞著《色戒》展開。
不管是在《色戒》裏,還是在現實生後中,我們恨的應該是易先生這樣的漢 奸,但我弄不懂,為什麽有那麽多的人恨王佳芝,甚至莫名其妙地,也恨張愛玲?
如果要說文學的社會功能和效果,這不是作者能夠控製的,不同的人會從同一本書裏讀出不同的內容,吸收到不一樣的信息。
作為讀者,我是感激張愛玲的,起碼,如果當我在生命裏真遇到象王佳芝這樣的情況時,因為看了《色戒》,因為看到了王佳芝最後的下場,我會毫不猶豫地殺了易先生,而不會讓他來害了我和同伴的生命。
揭示人性的真實殘酷醜陋和軟弱,並不討讀者的喜歡,但卻能讓人警醒受益。
張愛玲用王佳芝的死其實在告訴讀者:愛情不能超越道義,愛情不能淩駕於道義之上,不然就是死;不但自己死,還要連累別人死。隻是,為什麽許多人沒有看到這一點?
還有什麽樣的懲罰,比死更重?還有什麽樣的代價,比失去生命更大?
不要忘了,《色戒》是一篇小說,是文學作品,不是事實的記錄, 也不是張愛玲的自傳,不要去糾纏與小說不相幹的人和事。
我寫的是作品評論,不是作家評論。
**** 江水無語原創
我寫的是作品評論----回答關於《色戒 張愛玲 李安》的疑問質問
所有跟帖:
• 我這人特俗,對色戒就關心兩件事兒:曲別針和鴿子蛋 -小豹- ♂ (0 bytes) () 05/03/2009 postreply 12:46:05
• 李安好像本來說要拍“竹林七賢”,結果拍了“色戒” -微量元素- ♂ (120 bytes) () 05/03/2009 postreply 15:55:54
• 李安應該親自演易 漢 奸,嘿嘿 -小豹- ♂ (0 bytes) () 05/03/2009 postreply 17:58:01
• 沒錯,咱姐倆兒很像的,我還關心那旗袍兒,什麽是曲別針? -algebera- ♀ (196 bytes) () 05/04/2009 postreply 00:57:32
• 咱姐倆兒很像的,我關心那旗袍兒 -出喝酒- ♀ (156 bytes) () 05/04/2009 postreply 15: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