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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的: 感性,理性與靈性
說美感與感性,休漠把美感視為一種 “同情感”。博克說是: “類似愛的情欲”。弗洛伊德則斷言:“美感肯定是從性感延伸出來的". 勞倫斯也認為:“性欲和美,就像火焰與火渾然一體。美的東西既是激起性欲的東西,美感也就是性感。”在中國當代美學中,朱光潛先生也十分強調美感生成中的生理性“節奏感”。
把美感劃入感性,特別是歸結為生理性的快感或生物性的性欲.在另一些人看來,是看低了美感。美感應該是某種更高的東西。這就是理性(the rational)。凡推崇理性的思想家們都易於主張美感是理性的或是強調它的理性方麵。蔡儀說,“精神的基礎活動是認識,美感是在認識的基礎上發生的。” 認識是理性的,這就把美感劃入了理性。鮑姆嘉通提出 “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車爾尼雪夫斯基認為“美感的根源無疑是在感性認識裏麵”,更有 Rother 斷言,“美隻能自理性去領略,而美所給予的愉快,亦非感覺的愉快。”。
更多的美學家是主張二者的某種統一。如黑格爾就 說:“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李澤厚的 “積澱說” 認為:“美感是積澱了理性的感性,美感包含了知覺、理解、情感和想象四種因素。在高爾泰的理解,美感包含兩個方麵:絕對活躍與開放的 “感性動力”;相對靜止與封閉的“理性結構”。美感本質上是作為批判、揚棄“理性結構”的“感性動力”而存在的。並因此決定了美感的“解放”功能。
如果把人性的疆域伸展得比感性、理性還遠,美感逸出二者之外,那又會怎樣呢?
感性、理性是人性的基本內容,但它們隻是一個方麵;人性還有另一個方麵,這就是靈性(the spiritual )。何謂“靈性”? “靈性”不是“感性”、“理性”的升華,“感性”、“理性”也不是“靈性”的放射。靈性”是人性的超越性維度。
“靈性”是人與“意義”打交道時所出示的一種力量或狀態。
動物隻求生存, 而人除了存活還有“意義”。愛、友誼、審美、道德、理想。。等等,就是人求意義的基本方式。人是憑什麽去求得生存,與生存的意義的呢?
人求生存,主要憑“感性”和“理性”。所謂“感性”(the sensual ),指的是人作為自然存在所具有的需要和能力。這是人生而具有的。人為了生存,為了滿足自己的感性欲求,首先要調動和發揮這方麵的能力,人的工具也是人的感性能力的延伸。所謂“理性”,指的是人的心智能力。也是自然賦予的,但在社會活動過程中得到磨礪與增進。“理性”的基本功能在於認知和規範。並由此彌補和增強感性的不足。如果說“感性”提供的是動力,那麽“理性”提供的則是方法和手段。兩者構成求生存的互滲環節。人類愈是蒙昧落後,就愈多地依賴人 的“感性”。反之,人類愈是開化進步,就愈多地依賴人的“理性”。
人求生存的意義,多依靠人的 “靈性”。”靈性“不在血肉之軀;”意義" 也不在物理世界。二者形成的是一種精神關係。這種關係既可在瞬間被激活, 也可轉化為持久的個人信念。”靈性“是人與”意義“交往的精神能力。憑藉靈性,人從生存轉入體驗。在事實世界發現價值,在受必然支配的自然和社會中獲得意義。
求生存與求意義是同時逆向的兩種活動。在求生存的同時就求著意義。“逆向” 指的是:求生存的活動走在“出”的 方向,而求意義的活動則走在“歸”的方向。人若不從自身走出去,以“感性”和“理性”與外物交往,就無法維持自己的生存。但人若一味遠出, 則可能迷失其中。意義追求與 “靈性” 體驗就是引人歸“家”的途徑。
在“感性”、“理性”和“靈性”中,美感主要來源於 “靈性”。美感在靈性之中。不假理智思考,不假邏輯推斷。美感是人歸“家”時所產生的喜悅感。此種喜悅正是一種意義感。
美感是一種意義感,而意義隻能在體驗中存活,意義體驗是這樣一種感受狀態:因其擺脫了單純的謀生需求,故是一種自由感;因其從“出家”的飄泊中掉頭歸返家 園,故洋溢著喜悅感;因其駐留於意義之中而別無他求,故又是一種歸宿感。人生在世,煩忙操持,辛勞不已,唯於在種種意義體驗之中,方擺脫謀生的煩惱,感到些報償的喜悅。
美感點燃了美。在美感的火焰中,世界才詩意地(有意義地)出現在我們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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