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說說豔照門 關於“悲情牌”的打法

本文內容已被 [ 水巷人家 ] 在 2009-04-06 09:28:4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豔照門之後,討厭阿嬌的人大概有兩個原因。因她“淫蕩”,因她“虛偽”。這個我想為她辯護。那時她27歲,因為公司的合同而不能輕易結婚戀愛,這個年紀的女子和人發生關係,也不見得多大罪惡吧?至於天真的形象,原本就是商業包裝。不信你看看方便麵的袋子,誘人的圖片旁邊一定有一排小字“圖案僅供參考,實物內詳”。這個年代,你居然指責商業包裝欺騙你?那實在是太傻,太天真了吧。

讓我想了又想的,是前幾天看文章說豔照門之後阿嬌的複出。大意說阿嬌本人實在不想再在演藝圈混了。想找個好男人嫁了。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她和娛樂公司還有若幹年的合同。現在退出,要給公司巨額賠款。而且,她到哪裏去找這個好男人呢?既要支付的起這個“贖身錢”,又要不在乎她之前種種。

不禁感慨阿嬌的薄命。

以前看文章說過公司對這些藝人們的物盡其用。Twins兩個常常連續多個晚上不能睡覺,飛來飛去到處演出。阿嬌上次更衣室被偷拍,最後證明是公司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故意操作的。上次的豔照門眾說紛紜。然而誰知道是不是某次失控了的失敗炒作呢?豔照門之後,阿嬌要求請一年的假期。然而公司拒絕了。站在公司的立場,她那時候27歲了,對於一個走青春路線的女子,還有多少剩餘價值呢?那還不趕緊壓而榨之?之後我們就發現,阿嬌頂著無數的唾罵和數以千計得投訴到處參加“公益”活動。此情何堪?

那篇文章分析得客觀實在。阿嬌的窘迫,無奈,悲哀躍然紙上。然而,我們在這商業行為無所不在的社會摸爬滾打這些年。看完這篇,我也不禁又多心:續去年的“公益牌”失敗之後,現在這個是在打“悲情牌”嗎?

搜索一下,最近關於阿嬌的報道,好像的確都是“悲情”係列。

當初因為虛榮也罷,因為生活所迫也罷而加入了娛樂圈。阿嬌,或許還有和她一樣的人,已經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了。少女時代就被剝奪了休閑,戀愛的自由。現如今,除精力,身體之外,連“悲哀”都要從最後的一點兒“體麵”裏麵壓榨出來拿去賣錢了。

其實一直以來我都喜歡twins,喜歡看她們大大的眼睛,喜歡看她們麵對公眾無所保留的傻傻的笑。
這次大概很多人和我一樣不知道是該把同情給阿嬌,歡迎她複出?還是顧慮她的形象對社會風氣的影響?還是,該鄙夷娛樂公司這樣利益至上,百無禁忌的商業行為?

猶豫之間,才發現,這樣的心情很熟悉。那是心底最不願意想起的一幕了。

那是一個深冬在鄂西北的火車上,三九嚴寒的天氣,有個乞討的小男孩走進我們這個車廂。八,九歲,穿一件薄薄的夏季的破爛的海軍衫。很多肉都露出來,包括肩膀處原本胳膊的位置,一點點兒肉瘤。顯然,他的兩條胳膊因為外傷而齊肩膀處失去的。他的腰上綁著一個小籃子。人間慘象。大家紛紛把錢扔到那個籃子裏麵。僅僅那一個車廂,大約就有幾百元吧。

他對我含含糊糊地說了聲“謝謝姐姐”。後來我才知道為什麽。我的同學告訴我,她媽媽的同事曾經丟了孩子,幾年之後才在某個火車站被發現在乞討,手腳全部被剁了,舌頭也被割了。所以,那個小弟弟,隻能對我含含糊糊地說,謝謝姐姐。

然後我就走開了。用幾塊錢去表達同情心,去賄賂那小孩背後的人販子們。

回頭再來看包括阿嬌在內的名人們的美麗與哀愁,就發現,我的同情心所剩本來就不多了。我所剩無幾的同情心如果要化成行動的話,如果給了阿嬌們,更何況隻是便宜了她背後的娛樂公司。真的太浪費了。

所有跟帖: 

起初,阿嬌是沒有淫蕩資格的 -雨打梧桐- 給 雨打梧桐 發送悄悄話 雨打梧桐 的博客首頁 (66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0:27:33

阿嬌和阿芝的區別就是 -色書生- 給 色書生 發送悄悄話 色書生 的博客首頁 (112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1:18:58

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要出名賺大錢總得付出代價 -淑女司令- 給 淑女司令 發送悄悄話 淑女司令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1:40:31

最惡毒的是大眾: -hairycat- 給 hairycat 發送悄悄話 hairycat 的博客首頁 (248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3:21:54

我知道那誰收藏了豔照全集486張(?)~~~~~~~ -處方- 給 處方 發送悄悄話 處方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5:58:15

你和色書生都一幅爭當藥渣的樣子 -淑女司令- 給 淑女司令 發送悄悄話 淑女司令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3/2009 postreply 10:09:44

I don't like she still pretend to be "天真的形象" -jin_yin_hua- 給 jin_yin_hua 發送悄悄話 (96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7:20:55

阿嬌不值得同情。還要狠狠踏一腳。。。吼吼 -阿奴- 給 阿奴 發送悄悄話 阿奴 的博客首頁 (242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18:26:09

殘害小孩的事情真讓人發指啊。政府應該杜絕孩子的乞討活動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171 bytes) () 04/02/2009 postreply 2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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