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像大家都沒有守喪幾年的說法了。如果追悼儀式已經開過,人已入土為安了,奔喪的親朋好友已經算去,自家人的情緒已經平服,之後是否不應再算是屍骨未寒了呢?
對於老人來說,去日無多。老伴去世三五個月之後,應該可以再娶了吧?其實,老伴走了,再找個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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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個輕鬆的話題,其實,看見守寡的婆婆,我真的希望她能一個伴,唉。
-hair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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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9 postreply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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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是有點誇張了。起碼得等燒完七七再說
-師母已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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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9 postreply
20: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