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把“孝敬”等同於“愚孝”,概念上沒理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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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說了,“社會在發展,觀念意識也可以進步”,以今人的觀點,誰說孝敬就是對父母百依百順呢?誰又說做了一個與父母意願不相符的選擇就是不孝敬?

孝敬本來就是一種特定的尊敬,“主張尊敬代替孝敬”?怎麽代替法?好比說,牛仔褲是褲子的一種,要提“用褲子代替牛仔褲”,這是個什麽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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