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一細節不知能否為我所用。合同上的名字用的名字是我自取的nickname, 不是我的legal name. 當時sales看過我的駕照,試圖把我的名字念出來。我當時便問在membership卡上能否印上我在office裏用的英文名。後來可能連合同上的名字也是英文nickname而不是legal name. 我也用nickname簽的。
既然甲方耍流氓,我是否也有機會耍一次流氓呢?合同上印的名字不是我。不知這是否可行。
技術問題:
如果我賴帳,合同上名字與我legal name 不一致,這事還是能上我的credit report嗎(I don't know how the credit report work...)
如果最終被sue, 應該是nickname 被訴,這與我無關,不是嗎?
如有與合同糾紛有經驗的能提供建議,大大地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