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旦大學投毒案凶手希望捐遺體

來源: 張誌軍 2015-01-08 01:01:5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622 bytes)

複旦投毒案凶手希望捐遺體

  

  

  【林森浩:若死刑核準,希望捐獻遺體】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林森浩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的聲明,他表示,如果判決最終核準,他希望捐獻遺體。(記者 劉星 王燁捷)

  案件回顧:   

  2013年3月31日中午,複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林森浩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與林森浩同寢室的黃洋起床後接水喝,飲用後便出現幹嘔現象,最後因身體不適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複旦大學保衛處對黃洋中毒事件報案,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洋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黃洋經搶救無效,於當天下午3點23分在上海中山醫院去世。警方表示,在該生宿舍飲水機內剩餘的水中檢驗出某些含劇毒化學成分,認定其寢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複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複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準逮捕。

  2013年5月5日,黃洋父母給複旦校長楊玉良寫親筆信,質疑學校推諉避責,官僚作風。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診斷稱林森浩無精神異常。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檢二分院對嫌疑人林某的公訴已被該院正式受理,公訴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時30分“複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審理中,林某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但對作案動機、目的等進行了辯解。法庭就林某的犯罪動機、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並充分聽取了庭審過程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至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2014年2月18日,複旦投毒案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5月,複旦177名學生簽署請求信,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執行。受害者黃洋的父親表示不接受請求信內容,他說黃洋去世對家人打擊很大,他也不認同“林森浩不是一個極為凶殘的人”的說法。

  2014年12月8日,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後上訴。林森浩投放毒物的動機、黃洋的死因、所投毒物是否為二甲基亞硝胺成為辯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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