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斯坦福男孩:未見伊人,已然傾心

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外遇斯坦福》,作者是一位終身教授,寫他去斯坦福參觀的經曆,作為全美最棒的校園之一,去斯坦福參觀,寫遊記的人很多,但是如他寫得這麽好,如此打動我的心,還是第一次見到。我對該教授的文章,也是一見鍾情。摘錄一些他的美文:

我的視線可延著仿佛比白宮前的道路還長的車道接觸到盡頭美麗的紅頂教堂,還有它背後蔥鬱的山脈和加州藍得醉人的天。雖然我並不熟悉斯坦福的曆史,卻已對它一見鍾情。

我象飛蛾撲火般愛上了斯坦福,我急切地想知道是誰建造了斯坦福,是誰給了她美麗的外表,又是誰賦予她高貴的靈魂?

米色的牆桓,紅色的瓦頂,藍天晴陽下搖曳的綠色棕櫚,斯坦福給我的感覺絕對是獨一無二的。也許這才是愛情的本來麵目,驚豔之下的一見鍾情,無需理由。

漫長的文明史告訴我們,凡事不能隻看表麵,要觸及靈魂。就像我當初選擇斯坦福,完全是為了它的顯赫家世。我忽然有了一種唐突佳人的感覺,自覺俗不可耐。

 
一百多年的時光使斯坦福由一個美麗的少女成長為一個雍容華貴的少婦,不僅有美麗的外表,還擁有智慧的內涵。更為可貴的是她永不滿足的激情,正如斯坦福夫人在一百年前所說的:“別害怕超越舊的思想和行為模式,大膽追求通向未來的新道路。”


未見伊人就輕許癡情,可以想象我的迫不及待。

 
最愛動心的是這一句。像我對愛情的感覺,對事業和人生的感覺,對egg的感覺,當然,也許他對我的感覺,也是一樣滴。真愛必是一見鍾情。我愛上這個斯坦福男生,他說要帶我去看他的母校。也許我去美國的第一站,就是斯坦福大學。很期待我的斯坦福之行。我相信,我對它和他未見麵已許癡心,見麵必然是一見鍾情。^_^


作者最後寫道——也正是這種激情驅使我來到這裏,假如說我在這之前還有一絲動搖和疑問的話,現在我已下定決心與斯坦福進行一場轟轟烈烈的外遇,盡管結果也許是發現我永遠也配不上她。


外遇這個詞用得好,第一眼吸引我去看,還以為是寫愛情故事,^_^  讓我想起zoe的文章,她很喜歡獨自旅行,人又漂亮又可愛,總被追問有無豔遇,她說見到的風景,那些各式各樣,有各種生活態度的人,就是她的豔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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