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好會計的口訣: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是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分別記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關賬戶的借方和貸方,借貸雙方的發生額必然相等。它是試算平衡的理論依據。

理解了這句話的真正含義,無論多複雜的業務,都很容易記入借貸分錄。

首先,將一筆要記錄的交易中涉及的所有會計科目及金額標出來,劃分成資產,負債,權益,收入,費用。

然後,記住等式:資產+費用=負債+權益+收入

接著,確定借方和貸方:分錄左為借,右為貸。方程左邊左(借)為增,方程右邊右(貸)為增。這樣,根據各科目的增加減少就可以確定是記為借方還是貸方。比如,賣掉存貨100,存貨減少,現金增加,現金是資產,增加為借,所以借:現金 100,存貨也是資產,減少為貸,貸:存貨 100

最後,計算該分錄的借方金額總和是否等於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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