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賠償是按到最終目的地的時間計算的,加航本身晚了不到4個小時,不過我們因此沒趕上下一班飛機,然後改簽第二天一早的飛機。

所以賠付是按超過最高小時數的那一款賠付。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人經曆過這個,最後順利收的支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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