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案, 曾經轟動一時,轟動全球。各大媒體都連續幾年跟蹤報導。這裏,摘錄媒體上的一些簡短的案情與結局:
安安 (女) 開始是袁袁 (男) 的房客,之後她的簽證過期了,所以無法繼續呆在米國。袁袁於是建議安安找一個有米國身份的人結婚,於是袁袁和安安結婚。婚後,安安實在愛不上比她大二十歲的袁袁,夫妻關係冷淡,家中實在缺少溫情。安安曾經與她原來的二手房東杉杉 (男) 有過地下情,年齡也匹配,安安為了把情從地下轉為地上,告訴警察說袁袁向她扔東西,打她,還拿著刀子威脅要殺死她。杉杉年輕,花裏胡俏,安安隻是杉杉的一個性伴侶而已,並且很快勒殺了安安。米國法庭勞師動眾開始了審判安安被殺案。袁袁首先成了警方,法院的懷疑對象。米國是婦女兒童保護國,審判陪審員全為女性。這下,袁袁倒了黴。在審判中,袁袁的官方安排的辯護律師也像模像樣地表演了一番,好像真的代表袁袁。袁袁的辯護律師 認為安安對婚姻不忠: 1. 法醫在一條屬於安安的粉紅色內褲上發現了三個男人的DNA痕跡; 2. 法醫在勒死安安的黃色領帶上也發現了兩個男人的DNA痕跡。粉紅色內褲,黃色領帶,在法庭上傳來傳去,法庭認為二者上麵都有袁袁的DNA痕跡,被宣判袁袁有罪,被判終身監禁,二十年內不得假釋。 在聽到判決以後,袁袁揮舞著拳頭,多次大喊‘不公平’(unfair),‘不同意’,‘我是無辜的’,‘We must go to bigger court than this’,最後他被法警強製帶走。
這種冤屈的案件每年都有多起 在米國發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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