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上班路上,看Margaret Atwood的小說 Cat's Eye. 讀到 apricot 這個字,不由得想到幾個月前的一件小事。或許是因為平常不常注意到這個字的緣故,盡管水果店裏常有。
不記得那月那天了,也許有半年多了。有一天下班後去附近的Paddy's Market買東西, 穿過人頭攢動的水果攤的時候,看到有新鮮的橘子,就停了下來。等老板稱重的時候,看到傍邊兩個小姑娘中的一個指著一堆金黃的杏子上一個小牌子說,“這個字寫錯了。應該是Apple。” 她的夥伴也說 “是啊”。我一看牌子上寫的是 Apricot。牌子下麵的水果就是杏子。沒錯啊。就忍不住對她們說,“沒錯啊,這就是杏啊。”
兩個小姑娘聽到後,愣了一下,有點兒不好意思。第一個小姑娘還調皮地吐了一下舌頭。這時候我也付完了錢,拿上我的橘子就離開了。後來幾天,我有時想起這件事就有點兒後悔,不該當麵說人家。也許她們真的是第一次見到杏子,或許她們剛到澳洲,認為澳洲的蘋果就有這麽小的,就有表皮毛絨絨的蘋果。後來又去了那裏很多次,再也沒見過她們。所以也沒有機會對她們說對不起。希望她們在悉尼過得好。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她們一定記住了一個新單詞“Apric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