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 昌星這個“小人物”何以會“發跡”?何以會創造在廈門一手遮天的“奇跡”?這有賴於“賴氏交友術”,可概括為以下種種: 一曰“借錢付高息”。凡接觸過賴昌星的人,都說他是一個“非常善於結交朋友的人”。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塊錢,但卻付給20%的高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借一還,就委婉地把錢塞到了對方手裏,還維護了人家的麵子。賴昌星的這一"招"很管用,成為他打開走私渠道的重要一"招"。 二曰“花錢邀高層”。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後,出錢頻頻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並在辦公室、招待所懸掛他與某領導人的大幅合影,以此籠絡省市高級官員。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大宴賓客,請到嘉賓兩千,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三千元的禮品。賴有一年過生日,請了重要的200名嘉賓,每人一個十萬元以上的紅包。 三曰“招‘親’付高薪”。賴昌星為了全麵打開走私渠道,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邊防、銀行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予以萬元、甚至數萬元的工資待遇。這些人基本上什麽都不幹,專門負責在各關鍵部門物色獵物,培養目標,拉關係、走“門子”。 四曰“‘紅樓’錄淫影”。同樣是為了全麵打開走私渠道,賴昌星在當時還很偏僻的湖裏工業區建立起專用紅粉金錢腐蝕官員的“地下宮殿”——紅樓招待所。當官員和美女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這一幕幕鏡頭,留下日後要挾之用。這是賴昌星的抓住把柄“交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