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1日頒布的那一道預備立憲詔書,要把國事公諸輿論,最後建立一個國會,來約束皇帝的權利,這一切都是1898年想不到的,不到10年,慈禧太後做的比光緒帝還要激進,這是我們今天也比較難以想象的。這個過程留下的主要成果就是在各省成立了一個地方議會性質的谘議局,遠到新疆,筆者在1910年英國記者莫理循到新疆旅行拍的照片上看到,那裏雖然沒有選出議員,但也掛出“新疆谘議局”的牌子。 谘議局完全是新生事物,今天看來也許覺得沒什麽。但在清朝末年,100多年前的中國,由老百姓自己投票選舉議員,可以監督政府,對政府的預算指手畫腳,對政府的施政評頭論足,是件不可思議的事。在很多地方,像江蘇、浙江、廣西,政府和谘議局之間都發生過尖銳的分歧、衝突,造成了江蘇谘議局議長張謇帶著谘議局的常駐議員,以辭職來抗議。因為當時的兩江總督張人駿不服谘議局對他的製衡,矛盾都發展到這種程度。在中央一級也產生了相當於國會的機構資政院,一部分欽選議員,就是皇帝所選定的議員;另一部分民選議員,就是由各省谘議局選出來的,已經具備國會的雛形。尤其是地方谘議局的選舉,看一下谘議局的選舉條件,一是有中學堂或相當於中學堂的學曆;二是有秀才以上的科舉功名;三是家裏有5000銀元的營業資本,或者納稅200元以上。還有其他的諸如年齡和居住年限方麵的限製,但主要就是兩條:一個是受教育程度,一個是有一定的財產,也就是我們過去說的無恒產者無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