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哪怕是芝麻綠豆的小事,隻要你覺得受了傷害,都可以打官司,所謂民事訴訟就是這麽回事兒。但是,僅為爭口氣去打官司是非常愚蠢的。且不說你花費的時間,即使法官判你勝訴,如何討回錢還是需要你自己去辦。至於法庭費、律師費之類,你可以申請,法官未必會判給你。另外,你訴訟,對方也可以反訴,你未必就一定會贏。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最好先谘詢律師。
別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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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次說哪裏有律師, 我說爭口氣,其實錢也是重要的,給她個教訓也好啊
-馬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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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0 postreply
04: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