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大概三年前吧),我對一個相似案例發過一個帖子

現在找不到了。

大意:
1,撞傷不如軋死;
2,是可笑的法律規定造成的;
3,本該由國家承擔的全民醫保,推卸給了駕駛員個人;
4,一環扣一環,無法改變。如非要改變,隻能造成亡國。

推理過程稍微複雜些,不過一定能夠推出這個結論。

所以,在不亡國的基礎上,撞傷不如軋死,是個必然結果,會越來越多的。

中國人,自求多福吧!

所有跟帖: 

大哥!在那裏都是:撞傷不如軋死!若那“傷“是成世的。 -simonyan- 給 simonyan 發送悄悄話 (54 bytes) () 09/14/2010 postreply 22:04:11

唐朝話,看不懂~~ -大牛哥- 給 大牛哥 發送悄悄話 大牛哥 的博客首頁 (46 bytes) () 09/14/2010 postreply 23:21:00

基本都對,除了一點∶ 亡黨就行,不用亡國。 -Rafale- 給 Rafale 發送悄悄話 Rafale 的博客首頁 (44 bytes) () 09/15/2010 postreply 00:31:15

沒了這個黨,就沒了這個“國” -大牛哥- 給 大牛哥 發送悄悄話 大牛哥 的博客首頁 (72 bytes) () 09/15/2010 postreply 0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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