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倒黴的星期二



第一, 澳治安不好,因為種種原因法律保護弱者--犯罪分子,在他們的眼裏罪犯都是有理由的,如吸毒引起的精神疾病一類的,而一提到精神疾病,從法律意義上說重罪輕判很正常.
第二,警察效率低,這同其他政府機構一樣,不能指望警察就能毒善其身,警車鳴笛如同用扇子轟螥蠅--嚇虎,省得真遇到罪犯還麻煩,怎敢真刀真槍對付壞人,打了壞人一樣被起訴,還會丟了飯碗,也怕罪犯狗急跳牆,

第三, 修鎖費用可回扣,車內物品要看車險單,有無上此類附加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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