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的答案是:
PR是永遠有效的;5年簽證是多次出入澳洲國境用的,如果不出境,一輩子不需要續簽。
本著上述原則,你可以:
1,在簽證到期前回澳,哪怕是最後一天,入境都沒有問題;
2,老老實實在澳洲呆上2-3年不離開;
3,過了這段時間再想走的時候,去續簽,沒有理由不給的。
記得以前討論過這個問題
所有跟帖:
• “PR是永遠有效的”,前提條件是5年內要住滿兩年 -扣仔- ♂ (26 bytes) () 06/10/2010 postreply 21:30:56
• 不然的話很多人可以拿著PR,根本都不需要在澳洲居住 -扣仔- ♂ (47 bytes) () 06/10/2010 postreply 21:33:10
• 沒工夫找,你給個鏈接讓他自己看吧 -大牛哥- ♂ (109 bytes) () 06/10/2010 postreply 21:37:43
• 都說第一次續會比較容易 -似曾相識- ♀ (0 bytes) () 06/10/2010 postreply 2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