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謝謝大家了,主意各種各樣..至少大家都還是認為我沒做錯...

我以為還有人會覺得我無聊,為了300塊錢,追著別人不放...那個女的就是這種意思,就那麽一點點damage,你犯得著讓我賠嘛?她的意思就是我沒事找事,故意找她麻煩....訛詐她,我也不是有錢人,可也不差這300快,我至於嘛我....聽到大家這麽說,我覺得大部分的人遇到這種事情,都會很氣憤,想要一個說法,不是我小肚雞腸....我決定堅持到底....去告她,再搬家,法院不給我個公道,我隻有私下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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