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要生存,他的需要能夠影響他的行為。隻有未滿足的需要能夠影響行為,滿足了的需要不能充當激勵工具。
2、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層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從基本的(60如食物和住房)到複雜的(60如自我實現)。
3、當人的某一級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滿足後,才會追求高一級的需要,如此逐級上升,成為推動繼續努力的內在動力。
馬斯洛提出需要的5個層次如下:
1、 生理需要,是個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吃、喝、住處。
2、安全需要,包括心理上與物質上的安全保障,如不受盜竊和威脅,預防危險事故,職業有保障,有社會保險和退休基金等。
3、社交需要,人是社會的一員,需要友誼和群體的歸屬感,人際交往需要彼此同情、互助和讚許。
4、尊重需要,包括要求受到別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內在的自尊心。
5、自我實現需要,指通過自己的努力,實現自己對生活的期望,從而對生活和工作真正感到很有意義。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認為,需要是人類內在的、天生的、下意識存在的,而且是按先後順序發展,滿足了的需要不再是激勵因素等。
幾乎所有的介紹馬斯洛的書籍都這樣介紹他的需要層次論,但是,這實際上存在一定的不完整。馬斯洛本人的著作中對需要層次論作了更多的探討。首先,除了廣為人知的以上五種需要外,馬斯洛還詳細說明了認知和理解的欲望、審美需要在人身上的客觀存在,但是他也說明,這些需要不能放在基本需要層次之中。
看看我們正在試圖滿足哪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