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是按分鍾計的嗎?那才富有呢。

來源: 2000Lily 2009-04-13 08:07:5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 bytes)
回答: 庭外和解,不輸不贏。2000Lily2009-04-13 07:59:05
電話打過來打過去的,準備材料都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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