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表將在下周的最高法院聽證會中指出,如果$900稅收補助被視為違背憲法,那聯邦政府在420億元救市案中承諾的其它很多現金補助政策也將受到牽連。
4月6日,聯邦政府將兌現稅收現金補助承諾,受惠人口總數達870萬納稅人,為了在該政策實施前做出裁決,最高法院將盡快舉行一個緊急聽證會。聯邦政府將為現金補助的合法性和經濟適用性辯護。
對聯邦稅收現金補助的質疑是由法律講師帕普(Bryan Pape)提出的,他認為聯邦稅收現金補助不符合憲法的要求,因為按照憲法,聯邦政府在資金支配方麵僅享有非常有限的權力。
聯邦副律政廳長蓋奇勒(Stephen Gageler)在遞交給最高法院的報告中指出,如果帕普勝訴,聯邦政府之前發放的大量現金也將成為不合法的補助。
蓋奇勒解釋說,無論是1934年發放給飛行員Charles Ulm妻子Mary Josephine Ulm的津貼,還是2008年的國家建設基金法案,憲法都沒有明確闡明聯邦在財政基金分配方麵的權力。他承認,聯邦政府的資金分配權力一直是澳洲社會一個廣受爭議的話題,憲法中的規定應該這樣詮釋,如果已經得到議會的許可,聯邦政府有權按任何目的支配資金。
蓋奇勒指出,由於各州沒有獨立應對全球經濟危機的能力,所以聯邦政府發放現金補助的做法是合乎法律要求的。“澳洲經濟發展中麵臨的困難需要采取全國性措施,隻有聯邦政府有這個能力,從金融和行政兩方麵雙管齊下對抗經濟危機。”
這就意味著為聯邦政府發放現金補助提供依據的法律將成為所謂的“國家權力”的一部分,也是所謂的“外部事務”應對權力的一部分,因為“經濟危機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它需要通過一個全球性的合作方案聯合全球各國的行動。”
如果在今日之前提前反饋意見報告,各州和地方政府將獲得參加聽證會的權力。新州律政廳長John Hatzistergo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新州將參加聽證會,因為“類似這種涉及到憲法的案件將給澳洲造成非常長期的影響。新州律師界代表將向最高法院呈遞意見,稱“聯邦政府有權依靠憲法規定的稅收權力製定法律為納稅人發放稅收現金補助。”
在收到聯邦財政秘書亨利的書麵陳述之後,最高法院同意召開緊急聽證會。亨利秘書指出,推遲77億元稅收補助的發放時間將“嚴重違背澳人的利益”。任何即使隻是適度的延期也將極大削弱聯邦政府刺激經濟發展的努力。
此外,最高法院還收到了稅務局專員格蘭傑(Jennie Granger)的報告,稱如果帕普起訴聯邦政府的行為導致現金補助發放的推遲,他們必須重新與印刷廠協商印刷合同,而且五月和6月是稅務局工作最繁忙的時期,推遲之後,所有的工作都將累積在一塊,勢必會影響稅務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