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一個事情會不會確實不是個人的事情,那是社會的事情,那是經理的事情。經理應該知道我會什麽,不會什麽,既然他仍然請我來公司,那一定是看上我會的事情,而不是我不會的事情。
不會的事情一定多過會的事情,所有人都一樣。
那麽,如果碰到一個事情,我不會,他會,是不是我就不如他。顯然不是。
那是老師的責任,是經理的責任,是會的人的責任。
所以,你會的事情越多,越不等於自信。
什麽都不會,仍然自信,那是因為,隻要是人,就應該得到尊重,哪怕是呆傻癡孽。都應該自信。
當然了,什麽都會的人也應該自信,但不是因為會許多事情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