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摸屏(Iphone)的比鍵盤(E71)方便

我以前用Blackberry(有導航鍵)覺得鍵盤輸入短信郵件很方便,後來用O2覺得更方便,觸摸屏很容易更改頁麵,特別是轉換中英文、輸入等,再後來使用久了,又想用有鍵盤的了,而且E71很精致、輕巧,就買了一個,才發現鍵盤的用得不習慣了,特別是選擇功能,更改頁麵等都要進行選擇而不像觸摸屏的點一下就可以了,於是現在用Blackberry storm了。不過,所有第一次看見E71的人都會喜歡它的小巧,特別是配的黑皮套及電池待機時間長,觸摸屏的手機基本上是一天一充,而E71可以2-3天再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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