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看法,讓你孩子選自己喜歡的

我以前的同事說他在辦離婚時律師的收費很離譜。打個電話問問題,按分鍾算錢。發個郵件給他,內容要是長點又要加收錢。他說他已付了一萬多,但離婚進程可能還沒到一半。他就覺得那些律師相當‘邪惡’,就想著法從客戶身上刮錢。我本人對律師這些行業人員是‘敬而遠之’但願與他們打的交道越少越好。我覺得孩子若不喜歡這一行業,不要慫恿他入這行。這個行業太沉重,太枯燥(我是外行啦,說說外行話),覺著不是那種能讓人身心輕鬆愉快的事業。既然是生活在澳洲,就該盡量做自己喜歡的事。我是沒得選啊。不過若幹年後當我的兒子們長大時,不知道我還會不會說同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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