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這樣說,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去年,遇到了一個收藏家,他把他的收藏借給了美術館:整整一個gallery. 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作品。和他談了談,發現這些作品實際上大部分是他60年代在印第安人部落低價定做的。那時當地人極為貧窮。現在通過借給美術館展覽,做義務講解員,他提高了他的藏品價值。。。。。將來,他可能會把整個收藏贈給美術館,他的tax deduction將是市場價格,而不是購買價。我說的那對夫婦大概也是這樣。 而且這種增值,畫家們是一分錢也分享不到的。

我不能說他們一定是為了錢,他們肯定對藝術有一定的修養才會專一地收藏。但這中間太多的空間留給非藝術的東西了。

也許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對這種炒作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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