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資深的香港文化人、作家陳冠中,在北京住了好幾年,寫了篇文章介紹北京:如果你做地產,傳銷,廣告,服裝,。。。都不成功---轉去做藝術家!
網友茶農看來是了解這個藝術新行情的,他稱畫了無數人物畫,才氣橫溢的小阿裏為“人像畫工作者”---一反常人的“藝術家”稱號,我十分佩服!小阿裏本人,也沒有覺得受“委屈”。
北京還流行過個笑話:大風刮倒了大招牌,壓著10 個人,8個是藝術家,還有兩個---剛要去考藝術院校!
--你看看藝術院校高考的人山人海情景(山東某藝術院校考生有6000名!)--再聯想到各大小商場、各個機場小賣部的重重疊疊掛滿的書畫-------你能計算出中國,有多少個“藝術家”嗎?紐約百年曆史的的美術材料店長島分店關門了--我說你們該去中國開新店!
一個拍片20多年的電影藝術家,辛辛苦苦拍了電影,還要說:你要是心裏幹淨,就會喜歡我的電影!----你敢說不喜歡這個電影?--敢說不喜歡這個“藝術家”麽?
有個網友曾說我在“裝藝術家的道貌岸然”(我檢討了畫人體畫時的“不老實思想”---還算是道貌岸然?)不過,他的“裝”字用得好,怕人誤會,我是在“裝”---“裝”得不像個“藝術家”,可惜,裝的功夫還不到家吧?
本來,我就是個幹雜藝活的,所以,裝得有點吃力,不過,裝久了,也蠻像個“藝術家”的樣子吧?連見多識廣的網友也有時會被我蒙了,否則,不會說,你"原來”是藝術家呀。
當年張大千和梅蘭芳同時出席宴會,張大千要梅蘭芳先行,梅問張為何要我先行,張說,因為你是君子,我是小人。梅不解,張說,我是動手的,你是動口的。
我當然無法和張大千相提並論,可能好多藝術家也不認同張大師的妙論--還可能有得罪之嫌,但是,我卻不以為然,以張大師妙論類推,幾十年來,我的雜藝活都是動手的,所以,我絕對是個又雜又不專的“小人”。
因為雜又不專,我六歲的兒子,在出了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看了好多大師的作品,好像有所啟示了,有所懷疑了,突然問我;爸爸,你到底是幹啥的?-------我還真一下子答不上來。
一旁的女兒剛過了十歲,代我解圍說:爸爸是個藝術家!
“藝術家?---能賺錢嗎?”--我這孩子太有才了!未來的常青藤大學的孩子的問題--我更不知如何回答了。。。
“傻仔,藝術家是不講錢的!”--我 女兒又教訓他弟弟了。我雖然想抱著女兒哭一場,但是,我倒不覺得我的兒子問的“傻”。
20 幾年前,在香港的小巴上,後坐的十歲男孩跟他媽媽說,長大了,我要做畫家。他媽媽馬上罵他:傻仔!畫家賺不到錢的!我回頭看著那個有點失望的男孩,心裏在笑:嗬嗬,不是每個媽媽都象我文盲媽媽那樣“傻”的呢。
我父親讀了三年私塾,回家放牛去了,因為還要看管弟弟,爺爺奶奶已經去世。我的母親不識字。我隻是在失學的時候沒人和我玩,自閉的時候,愛上了塗鴉。沒有任何藝術的遺傳,所以,也沒啥藝術的概念。我對兩個孩子的藝術教育,也順其自然,從不勉強。
隻不過,那次被兒子問過之後,我覺得也該讓他知道一些我的工作,我不想他誤會我在幹特務。(那時,他正迷上了好萊塢的《真實的謊言》)我翻箱倒櫃,找了些辦移民時需要的報紙和雜誌報道訪問的舊資料,學老外,買了個9毛9的鏡框,套了進去,掛在牆上。兒子給來我家玩的同學介紹了差不多了,我又將境況取了下來,一則太舊,再則,實在不好意思-----賺不了啥個錢。
各位朋友---誰能考出“藝術家”者名詞,何時進入正式中文?
我理解古時的文人,個個是真正的藝術家--琴、棋、書、畫、詩、劍、酒---在今天,懂其中一樣,就好像叫人刮目相看了--世界進步的同時,也有所退步的吧?
洋人的社會,“藝術家”分有園藝/插花/畫框/木匠/手工藝/剪紙/布衣/發型-----當然,還有畫家、雕塑家、建築師、設計師。
其實,我覺得“藝術家”就和“會計師,工人,農民,律師,廚師,作家,教師,---”
都是職業的不同名稱而已,我相信“行行出狀元的說法”,隔行如隔山--沒關係,隻要互相尊重。我有喜歡的農民藝術家,也有不欣賞的藝廊寵兒。
我自己的塗鴉,隻要有一個人喜歡就是我的收獲,要是有人掏錢來買我的塗鴉,那當然是更大的收獲。
上海試辦畫廊,一個德國女士來往兩次,買我的塗鴉,很受感動---因為,那個地方交通很不方便--她叫車子趕去銀行,再轉回來--畫廊主持還以為她講講而已。。。後來,我們成了朋友---以畫會友---還有錢入袋--我還有啥遺憾?
當然,知音不會多 ,掏錢買畫的知音也不可能多。做藝術家,如果不能承受寂寞、批評和種種的可以想象和不可以想象的困境,藝術家,可能是噩夢的代名詞。當然,看到捧人上天的文章,也是考驗藝術家的時刻。
鴨子過河,冷暖自知,藝術家的苦樂,與其他行業的苦樂一樣,試過,才知。
開放前與開放後沒啥不同的是:作品--是藝術家個人素質和藝術修養的反映。
開放後的中國,藝術家的數量,我相信遠遠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個時代。(質量暫且不談--留給更專業的專家--或是本壇的各位---各抒己見)
每次回國過海關填寫表格,職業一欄,我做過的各類雜藝種類,全找不到適合的項目。。。。也許,藝術家該學老外在各行各業分一下--或者,剔除去。
30年前,我去香港移民局辦護照,準備去歐洲流浪旅行。
什麽都登記好了,工作人員問我,職業一覽怎麽寫?--這可難倒了我。我不務正業,可是,又好像忙個不停,工作種類老是換---小姐看我在猶豫,不耐煩地問:---這兩年在幹啥?
於是,我將自己的工作範圍講了一下:
畫畫/設計/廣告/插圖/美編/舞台/。。。我還沒講完,她將寫好了的護照遞回給我。
在我的職業那一覽,她自說自話的幫我填上:ARTIST(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