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討關於作字與書寫與書法與書法家的規範。
找了些資料,以下原於百度等網站所引述或著述,暫記錄在此:
一,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東漢·許慎《說文》
字從一,從弋,一亦聲。“弋”意為“持戈巡邏”、“遊戈”。“一”與“弋”聯合起來表示“(每天)第一次持戈巡邏”。本義:每天進行的第一次持戈巡夜。說明:在古代建築工地存在偷盜建築材料、聚眾酗酒鬥毆等不法行為,因此需要每天進行武裝巡邏和糾察。每天進行三次這樣的巡邏,分別表示為“弌 ”、“弍”和“弎”。
此三字在表數這個含義上是一致的,可以通用,用在其它方麵卻有一些不同。在表數這個概念淡化時不能通用。如:“一人”可寫作“壹人”或“弌人”,但“一定、一些、一齊、一往、一經”,不能寫作“壹定、壹些、壹齊、壹往、壹經”,也不能寫作“弌定、弌些、弌齊、弌往、弌經”。“弌”作為“壹”的異體字已被廢止,而“壹”作為“一”的大寫被保留下來。“弌”的功能基本和“壹”相同。在一些特殊的詞語中,“一”和“壹”也不盡相同。如:“一萬”可寫作“壹萬”,而“萬一”卻不能寫作“萬壹”,“一如既往”不能寫作“壹如既往”。在數字中不僅是“一”和“壹”,“三”和“叁”,“九”和“玖”,“十”和“拾”都有如此情況。如:“三長兩短”不能寫作“叁長兩短”,“九霄雲外”不能寫作“玖霄雲外”,“十全十美”不能寫作“拾全拾美”。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一種長柄勾刃兵器之形。隸定字形從弋,從丿,會意。“弋”指“巡邏中的戈”,即“遊戈”。“丿”是具有否定含義的特殊符號,意思相當於“不”。“弋”與“丿”聯合起來表示“不在巡邏狀態的戈”,即指“靜止狀態的戈”、“豎立狀態的戈”。
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楚辭·屈原·國殤》
戈,平頭戟也。從弋、一,橫之象形。——《說文》。按,戈者,柲也,長六尺六寸,其刃橫出,可勾可擊,與矛專刺、殳專擊者不同,亦與戟之兼刺與勾者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