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字、看畫,看事,看物,看人---

本帖於 2012-11-28 09:15:1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南風舊相識 編輯
回答: 不失整體“飽眼福”,是啊,ymliu2012-11-26 11:57:23

都適合如是觀---劉兄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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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江兄的這語錄, -ymliu- 給 ymliu 發送悄悄話 ymliu 的博客首頁 (48 bytes) () 11/26/2012 postreply 1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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