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有人就這水平,真以為隻要貶損他人,自己就顯得形象高大了:)))

本文內容已被 [ 看著看著眼就花了 ] 在 2012-11-16 09:00:1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