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能自創,還是需要鼓勵的。其實創作的最高境界就是有令人陶醉的自創,

本文內容已被 [ 是有緣 ] 在 2012-11-15 21:24:5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無論是畫是書,都是如此。但是,自創是要有前提的,而且要得到認可和推崇。但這種認可不是一時的、廉價的吹捧,得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一般人的自創,也就是自娛自樂而已。互聯網的好處是,給了人吹喇叭、抬轎子的機會。於是一夜爆紅,與一夜暴富一樣成為可能。竟然真的達到了娛樂大眾的目的了。於是遍地都是大師、名家了,就像是鈔票的大幅貶值。於是誰也不服誰了,於是便有了網戰和罵街了。

很多問題,其實是跟這個社會有關的。一個浮躁的社會(正如當今),崇尚的是快速發財致富、成名成家。由此注定了這個社會,大“家”是很難產生的,更不要說是大師了。“不管黑貓和白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往往不是鼓勵貓去苦練或者發明抓老鼠的本領,而是讓貓去想方設法投機取巧,偷別的貓逮住的老鼠(剽竊)、製造假老鼠、用錢買其它貓逮到的老鼠、等等,顯示自己的本領,以獲取更多更大的利益。

修身養性,從一開始就被忽略了,基本功沒人在乎的,隻要取得好成績(高分),技巧、捷徑倍受推崇,甚至全部金錢化。

正本清源,我們得依靠教育家和教育體係,從孩童就開始培養他們腳踏實地,循序漸進,努力開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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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頂. -在座- 給 在座 發送悄悄話 在座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12 postreply 2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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