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人話,再講書法、繪畫。。。是個理!

本帖於 2012-11-04 17:06:4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南風舊相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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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講理的朋友! -行者一路歌- 給 行者一路歌 發送悄悄話 行者一路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4/2012 postreply 16: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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