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交流的基本條件是相互尊重吧?否則還有公理嗎?

本帖於 2012-11-02 09:53:3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南風舊相識 編輯
回答: 我也來說兩句善和2012-11-01 18:24:26

對不起,與您唱個小小的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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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你的觀點,指出問題 -善和- 給 善和 發送悄悄話 善和 的博客首頁 (131 bytes) () 11/01/2012 postreply 19:16:57

共勉共勉!大家一起創造樂趣營造藝術環境吧! -行者一路歌- 給 行者一路歌 發送悄悄話 行者一路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1/2012 postreply 1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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