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吃一驚,他怎麽知道,莫非我說了夢話不成。也許什麽時候說過,即便如此,當時我也一定是在夢中。
是的,我喜歡梵高,因為他的畫都是一個瞬間的印象:一個向日葵,一個布滿星鬥的夜空,一個走了樣子的教堂,一群從麥地裏飛起來的鳥。那是我
瞬間即為永恒的審美觀念。高更不同,他大部分的畫裏有眾多的人和靈,有太多的含義。
而且,我覺得這兩個人,一個是真誠的瘋子力圖正常,一個是不真誠的正常人試圖瘋狂。
梵高的精神疾病,是與生俱來的。在給弟弟的信中,他說:我們的神經問題,一定和我們的藝術家生活方式有關,但也是由於躲不過的遺傳。看看我們的妹妹維爾,她從不喝酒,生活也很檢點,可是你記得她的一個畫照,臉上的表情完全是瘋癲狀。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家的過去,精神疾病延續很深。
後來,疾病發作的頻率越來越高。可是,梵高從不抱怨。他留下的書信都非常沉著冷靜,好像生病受傷的不是他。有一天我讀勞拉卡明的《麵向世界的臉-關於自畫像》一書,她說:不論忍受多少痛苦,赤貧和孤獨,梵高就是沒有抱怨,甚至不在他的自畫像中表現出來。他的自畫像裏沒有自憐。她的話,和我的想法完全一致。使得我不得不把她的一些話譯出來。她說:
“這似乎不可思議。文森,我們這樣親切稱呼的這個人,可以說是藝術史上最不幸,最冤枉,最可憐的藝術家。這個孤獨的家夥每次掙紮著想如小鳥那樣唱唱歌,可是環境和病症,都像個流氓孩子一樣,一個彈弓就把他擊落下來。做傳教士不成,做藝術銷售員不成,談戀愛也不成。據說生前一幅畫也沒賣出去。生了病傷了自己卻被視為危險人物。最後,在生命的最低點,沒有任何朋友,在一片烏鴉的叫聲當中開槍自殺。可以說,在所有的畫家當中,梵高最接近於為藝術獻身的烈士。如果他選擇發點牢騷,說點傷心話什麽的,我們都會理解。
可是他沒有。梵高不想在他的藝術裏表現出這個不幸。他的自畫像裏顯出的一點憂傷和不正常是我們根據所了解的背景而想像而知的,他本人則是要把憂傷留給自己,而讓作品隻有剛強的一麵-那力度是可見可碰可感的。雖然越如此,人們越感傷。
看看那幅《一隻耳朵有包紮的自畫像》:很自然,大多數人都覺得這幅畫表現的是最痛苦的梵高。他表現了傷殘,梵高那著名的,或者說最臭名昭著的自殘。那畫的題目似乎濃縮了他所有的悲劇,可是這題目不是他自己起的,他無非就是畫了張畫。在給他弟弟利奧的信中,他僅僅是說:四分之三長度,背景較淡,臉較白,一些頭發有點黃,好讓它有些顏色的效果。
梵高不經意的這樣說,其實那顏色的效果是相當大的!大衣是綠色的,扣係得緊是為避寒,眼睛水綠,牆是黃的,因為那是在阿爾,我們熟知的那個黃房子裏畫的。“黃色”,梵高說,“是希望的顏色“。所以黃色總是出現在他的畫中。在這幅畫裏,他雖然纏著繃帶,可是他的麵容是安詳的,那是在他熟悉的屋裏,所有的東西都在,他很自如。絕對沒有去表現他的不幸。
那幅畫應當是在1889年的一月畫的。在那不久前的聖誕夜,他和高更去看一個畫展,然後對倫勃朗的畫開始了爭議。火氣一大,病症一發,梵高把自個的右耳唇割了下來,送給他認識的一個女子。在醫院住了些日子才回來。這一段時間裏,他給弟弟寫了很多信,不光是談對藝術的夢想和追求,還有他如何希望能得到安寧。可是,事與願違,房東想把他趕出去,鄰裏在抱怨,警察在監視,錢在用光,高更還在催著要梵高答應給他的一幅向日葵畫。他應當是生活在極其困難當中。
對於那些把梵高看成藝術聖人或烈士的人,這幅畫如同是耶穌見證。後來模仿他的現代畫,甚至惡作劇似的把他畫成血淋淋的樣子。但那不是梵高所要表達的。他的畫筆比往常要慢,很小心的放上顏色,好像病還沒完全好,試著讓畫板不要抖。沒有平常的漩渦,長有力的筆鋒。耳朵上的繃帶純屬偶然,或者隻是個道具,和帽子,衣服起到的作用是一樣的。”
我覺得,和人們想像的正相反,梵高的畫其震撼性不是源於那神經質的成份,而是那瘋者偷來的片刻安寧。他告訴弟弟:在那頻繁的疾病之間,我是絕對的正常,但是那病一複發,實在是可怕,什麽也做不了。不過那讓我工作更加努力和認真,就如礦工在井下,時時有危險,所以要趕緊做完。
他的書信永遠是清楚的和安靜的。直到自殺,口袋裏給利奧的信還在鼓勵弟弟。他是個真誠的精神病人力圖能夠正常。
讀他的書信,我同意很多人的說法,那就是:即使梵高把他所有的畫都打爛,他的信也足夠奠定他的曆史地位。我們說,克利斯朵夫表現了人類對藝術創造的那種強烈的渴望,那畢竟是小說裏的人物。可是梵高:他生動,真誠;境況雖然慘淡,內心仍存希望;他的目光和心力敏捷,造物主呈現給他的一切都能成為創作材料。“Find things beautiful as much as you can, most people find too little beautiful," he wrote to Leo.
在阿爾的一年裏,據載他畫了200張畫,我難以想像。畫布還尚未幹,他又坐下來寫那些極富內容的信。如果再加上疾病拖延的時間,這家夥如果不是鐵了心,就一定是個瘋子。1883年給利奧的信中說:”我不能奢望活很多年,可是我確信我的責任-我已經在這地球上走了30年,為感謝這一點,我要用我的畫留個紀念。”“Man is not placed on this earth merely to be happy; nor is he placed here merely to be honest. He is here to accomplish great things through society...to outgrow the vulgarity in which the existence of all individuals drags on."
2010年夏天,我來到法國南部。在聖瑞米(St Remy),我減慢車速,打量著那些建築和樹木,試圖感覺梵高在精神病院裏寫他那些書信時的心情。在阿爾(Arles),我在一個小飯店裏一邊吃中飯,一邊看著對麵的那個小旅館。然後走進去,看那旅館內院的黃色,那被梵高加重了色度的黃色。那是梵高到南部的第一個住處,他的心情是好的:“太陽潑灑著鮮豔的黃色,像純金色的雨,所有的線條都很可愛。”
現在看高更。
高更和梵高一樣,也是很晚才入道。原來是個銀行家,幹得相當不錯,很快娶了能幹的妻子,置了地產,生了五個可愛的孩子。可是他忽然發現了自己的繪畫天才(我想有一天我忽然發現自己有寫作天才的時候,哼!)於是離家出走。而且他認為西方世界都已被金錢和現代文明所汙染,所以一定要到遙遠的塔希提群島去才行。在那裏他給自己建了個號稱天堂樂園的房子,找了個當地十三歲的女孩做玩物,畫了那些塔希提女子豐滿的侗體還有那些神秘的東西。
閉上眼睛想一想,如果沒有高更,就沒有這些畫,藝術實在是少了一筆東西。他的東西還是很震撼人的。所以他是著名的畫家之一,當之無愧。
隻是,他的東西與我的審美觀念完全相悖。他震撼我的東西完全是那些神秘性的東西,而且是拐彎抹角的幹:一個女人躺在那,旁邊畫個死神,或者一隻狐狸。他畫個自畫像,背後還要有個基督像,或者幹脆把自己弄成基督。
我覺得他是在故弄玄虛,一個不真誠的正常人在試圖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