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識(二)
在鍾繇,史孝山,二王,《董美人墓誌銘》,唐初三傑…. 處學筆法,是拜師學徒;不如去漢簡裏找,那是下啤酒館,和工農打成一片。
書法至二王,書法成了書法家的專行。糟糕處:千千萬萬民間高手失去了打短工的機會;不太糟糕處:專家的“書”多,心細,讓筆法精致。
說說二王。
“寫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有段子的成份,也有確實happening 。父親王羲之用筆法寫字。兒子在家習字。都以為近水樓台。其實不然。一,王羲之並不自覺自己用的筆法;看得到兒子寫得不對,但沒法明確糾正,因為他不知道究竟他錯在哪兒。二,但他忍不住,在兒子沒寫完的“我”字的最後一點劃補上。他夫人路過一眼就識別出“一點像羲之”。此識類似女人常說的“我相信我自己的感覺”。三,可見筆法之成秘方,並非僅大人世故,保密不說;還有大人糊裏糊塗地學得,自然也不能清清楚楚地道來。
《世說新語》中載有王獻之不服世人讚自己書法不及讚父親書法那樣的高度評價的段落。
以《黃庭經》與《洛神賦十三行》為例。王獻之有理由不服黃庭經。《十三行》結體不輸其帥,而且多了朝氣;筆法不輸其精,而且多舒展若翩的個性。
但尚未見到王羲之對於兒子不服的反應。這便是《十三行》沒有的《黃庭經》具有的老成。《黃庭經》是裏程碑,可以說出它的許多不是,不如。可不路過它,你找不著北,不知自己斤兩。
細讀《黃庭經》,滿滿的“寫”字的本份。不誇張筆畫,肩架寧取中庸,不“法”不“墨“;做到了“筆筆有意”,卻又不刻意;做到了一字多體,卻又看不出出處在哪;字求端而正,易識易寫;它不是康有為開館授課,彰顯自己的才華學識,而是常見的私塾先生,按班如規地授業,解惑之類。
世人多仿《蘭亭序》,圖個潮,當個王粉;鮮有盯著《黃庭經》不放的。晉書筆法,在蘭亭序,在喪亂帖,平複帖等等,但它們和《黃庭經》比,隻是光縷。晉書法的總光譜是《黃庭經》。
筆筆都得轉,轉中各有精妙處可研,精妙是為了寫的便捷而不是用來秀,楷書的第一步這般的正,實,還高水準,就這麽定格了。這成了之後兩千年的書法天花板。王獻之帥過之,唐書家敏過之,趙孟頫精過之,揚州八怪,才氣過之…… 可隻是這胳膊那腿的秀,整個體格的健而康,還是《黃庭經》。
字是用來方便寫的,筆法使其成為可能。寫的本份是書法的根。這也是學書法的著力點,最終追求點。晉書,多寫意,少秀的有意。其實,書法的手藝活性質,在沒有理性係統如“黃金分割”“視覺效果”這類的指導前,隻能是手藝人圈子內互相吹捧精品妙品神品而已。在如是境遇中,守住手藝人的以金剛鑽,做瓷器活的本份,就是好品性了。晉書做的,好過後來的唐宋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