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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未嘗不可。世俗正統做法是先楷而後行草。先行草的恐怕會認為是未學走先學跑。其實不然。俺認為隻要有自在,存大局觀,假以時日,入一門徑,融入性情,久之,可自成一風格。老毛的書法當是一例。當然,有那造化的也是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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