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航司重大變革 航班變動可全額退款 收費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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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小夥伴們注意啦:

最近,美國交通部發布新規,

對目前航司退款難、亂收費等現象

進行了重大變革,

以後出門再也不用擔心“被宰”啦!

一起來看看~



(圖源:icitynews,版權屬於原作者)

01

全額退款自動到賬, 繁瑣流程統統取消

一直以來,美國航司可以自行製定退款的標準,使得各航司的標準參差不齊、非常混亂,要麽遲遲不退款,要麽還得填各種文件、打電話,動輒幾個小時甚至幾天,流程繁瑣到令人頭大;

更離譜的是,一些航司還將“退款”默認為旅行積分或代金券,想要臨時訂新航班,基本是不可能的……



不過,就在周三,美國交通運輸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新規,讓退款製度清晰了不少。

新規規定:

· 若航班取消或者大幅變更(國內出發或抵達時間變動超過3小時,國際出發或抵達時間超過6小時,變更出發或到達機場,增加中轉次數,降艙,更換中轉機場,更換機型等),在乘客不接受航司提供的旅行積分、現金券等補償方案時,可選擇全額退款

·若行李超時延誤(航班抵達登機口後,境內航班12小時內、國際航班15-30小時內未取到托運行李),乘客提交錯誤報告後,可獲得行李費退款

· 若航司未能提供額外服務(付費WIFI網絡,付費選座,付費機上娛樂服務等),乘客將有權獲得該服務的退款



(圖源:transportation.gov)

此外,退款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 航司必須自動退款,乘客無需進行任何申請操作。

· 對於使用信用卡購票的情況,航司或機票代理商必須在退款到期後7個工作日內發放退款,對於其他付款方式,則必須在20個日內發放退款。

· 若乘客未明確選擇接受其他退款補償方式,航司及機票代理商必須以現金或原始付款方式(信用卡、航空裏程等)提供退款,不得私自使用代金券、旅行積分或其他形式進行退款補償。



(圖源網絡,版權屬於原作者)

· 航司和機票代理商必須全額退還未使用的行程金額,退款還必須包括政府征收的所有稅費和航司征收的費用。

· 航司應及時通知受影響的乘客,並告知其獲得退款的權利和相關政策。

此外,如果乘客因患有傳染性疾病而無法旅行,在乘客提供相關文件後,航司必須提供可轉讓的旅行積分或代金券,且自簽發之日起至少五年內有效。

02

取消“垃圾費用”, 收費全部透明

其實,美國航司除了退款流程存在問題,亂收費用的情況也頻頻發生。

近幾個月來,不少航空公司都偷偷增加行李費,而且許多收費標準並不透明,乘客往往會被額外收取雜七雜八的“垃圾費用”



(圖源:dailymail,版權屬於原作者)

因此,交通部也對此進行了改革:

規定航司和機票代理商必須在乘客購買機票前,披露全額票價之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包括對第一件或第二件托運行李、隨身行李等收取的費用,以及取消或變更訂單所收取的費用。

此外,美國10家主要航空公司都保證提供免費改簽和餐食;9家航司保證,當航班嚴重延誤或取消時,會提供酒店住宿

同時,為了避免亂收費的現象,以及為旅客提供更好的服務,交通部還在持續製定新規,目前已擬出部分提議,如:

提議禁止收取家庭座位費,保證父母可以與孩子坐在一起,無需額外付費。目前,已有四家航司保證免費提供家庭座位。

提議擴大使用輪椅乘客的權利,確保其旅行安全、舒適。

03

新規即將生效, 旅行更輕鬆!

交通部表示,新規將在未來兩年內生效

同時,官方對各項規則也都製定的嚴格的執行標準,隻要航司未能履行職責,就將處以最高額的罰款。

目前,所有違反消費者保護規定的航空公司,已經受到了超過1.64億美元的罰款



(圖源網絡,版權屬於原作者)

總之,目前各種政策對咱們消費者都十分友好,以後大家出門旅行就更輕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