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贍養孤寡老人繼承5套房,也是養老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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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順義老人阮大爺終身未婚,膝下也無子女。在村裏的主持下,自2011年開始,阮大爺和同村的男子劉某軍簽下遺贈扶養協議,約定劉某軍給老人養老送終,老人將所有財產遺贈給劉某軍。

2023年,阮大爺因病去世,留下五套剛剛分到的安置房。近日,順義法院判決認定,阮大爺留下的五套安置房的所有權益,應該由照顧老人十多年的劉某軍繼承。

法院表示,“劉某軍十多年贍養孤寡老人的行為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其行為應當給予積極評價。”劉某軍的信義行為配得上這樣的褒獎,繼承老人財產也是題中之義。這一案例在弘揚新風尚的同時,也發出有益啟示:非親屬之間建立扶養關係,並以財產贈與相支撐,實現另一種方式的老有所養,是一條具有現實意義的救濟路徑。



老人和劉某軍的孫子下象棋

根據法律精神,即使是陌生人,也可以成為扶養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這就為獨居老人獲得非親屬人士的扶養掃清了法律障礙。而公民通過依法獲得扶養報酬,改善自身境遇,也是雙贏之舉。

為了保障扶養人的合法權利不受損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還特別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囑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本案中,老人和扶養人簽的遺贈扶養協議,最終發揮了關鍵作用。

近年來,類似的繼承不是個案。此前,上海獨居老人300萬房產贈水果攤主案,也很有典型意義。2023年12月,該案一審判決:涉案房屋歸水果攤主。長期以來,攤主對此獨居老人長期盡到了扶養責任。盡管老人的親屬提出異議並強烈反對,但水果攤主還是憑借意定監護和遺贈扶養協議維護了合法的財產權。

這些案例的導向性十分明確,既要讓無親可靠的獨居老人享有一份養老保障,也要讓好人有好報。一旦其間牽扯財產爭議,法律會為撫養人撐腰。

在民間,鄰裏或熟人之間向獨居老人提供照料,或純粹盡義務,或收獲回報,也早有先例。但這種事易惹爭端,照料老人的人很可能攤上“覬覦財產”的汙名。在這種情況下,協議的保障、法律的支持就顯得格外重要。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孤寡老人的養老窘迫越發顯現。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間,都有不少類似阮大爺這樣的老人。在媒體報道中,甚至有獨居老人在家中死去多日無人知曉、獨居老人因為缺乏照料而患上阿爾茨海默病等事件,引人唏噓。

這些老人不僅在起居、看病等層麵遭遇嚴峻考驗,也直麵內心孤獨等精神層麵的問題。他們不該如此失去活著的質量,也不該如此被社會遺忘。如何讓他們有尊嚴地安度晚年直到離開人世,是全社會都應該正視的命題。

在現實場景中,盡管兜底性政策提供了相應的保障,而社區、退休單位也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但獨居老人更需要有人常態化提供無微不至的身心照拂。前述兩個案例中,獨居老人都實現了與扶養人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的目標,生活質量和精神狀態都因此有所提升。劉某軍孫女為阮大爺溫情洗腳的一幕,也深深刻在人心裏。

事實說明,這一新型養老模式彌補了親人贍養的短板,補充了社會保障力量,拓展了養老新思路、新領域。據此,倡導陌生人之間的扶養情分,推廣遺贈扶養協議很有意義,也很有現實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