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官員攔春耕,農民種地先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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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賬號"中國三農發布"上有關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官員阻止農民進行春耕的畫麵成為中國各媒體熱議的話題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政府近期阻止當地農民在自家承包地進行春耕,理由是村民未增補承包費。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熱議。村民認為,在承包地有效期內種農作物,當局無權再收費。本周二,開魯縣通報表示,已對此展開調查,四名官員遭警告處分。

合法種地竟成“哄搶”“強占”?關注三農問題的微博賬號“中國三農發布”本周一消息,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多位種植戶反映,有鎮、村幹部阻止他們下田耕種,種地要交錢,而此前他們已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該賬戶發布的采訪視頻中,正當村民開著農用車犁地時,鎮政府3名官員阻撓村民耕地:“把車熄滅了,停車下人,下車,駕駛員下來,快點出來吧,下來,快點(怒吼)”。

此時,一群官員圍住車輛,建華鎮黨委副書記紀雲浩手指司機說:“你屬於搶占集體資源,上午已經告訴過你們,地不屬於你們,下午你們依然在開,咱們說先禮後兵......” 此消息和視頻被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大量官方媒體社媒引用。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官員阻止農民進行春耕,強行扣留村民農用車。

村民不滿官員一句話將承包地合同撕毀

對於鎮官員告訴村民該片土地已經不屬於他們,村民覺得無法接受:“這三十年合同沒到期,幹啥不屬於人家的呢,幹啥屬於村上的呢?”。

建華鎮種植戶張文軍說:“你說我們這土地是承包的,一承包三十年,你一下子就給我們砍下去,說合同終止,你要點補助費啥的都好使,最後說你這合同不生效。”

其後,在場的鎮派出所警察對農民進行傳喚。在視頻中一位農民不停呼救:“公安有沒有理,現場搶人”。

對此,眾多網民在視頻評論區留言,中國基層幹部和村裏亂象真得好好查查了,他們根本不知道老百姓是他們的衣食父母,我們北京郭莊子村,村書記主任居然為了給自家大孫子謀福利,給自家定成困難戶,得了一套兩居室,集體資產隨便就分了。還有網民說,這就是絕大多數農村基層的現狀,糊弄與恐嚇沒別的。網民“桂枝芍藥”說,大清和國民黨也不會這麽幹吧!真是土匪啊。

山東村民劉女士接受本台采訪時說,農民根據合同法承包土地,在到期之前,鎮政府無權收回土地。她說:“根據合同法,沒有到期的,你(鎮上)沒有權利增加租金,土地沒過承包期,這樣做肯定不合理不合法。因為現在政府的財政狀況不好,要增加收入,山東臨沂都有土地還在承包期之內,要求老百姓增加租金。”

公安在農民承包地上強行將農民拖入警車內

農民投資改良承包地付出巨大

長期關注農民土地權益的賈靈敏告訴本台,內蒙古有關當局的行為嚴重違法:“農民當年承包土地時一說就是三十年承包期,因為農業不像別的,今年我承包了,明年再搞別的,農業要種植一棵果樹,你要把地種熟,要育苗,幾年才能見收益,一般果園5年才能見收益,才能掛果,前5年純粹是投資,是賠錢。種植糧食,第一、二年也是沒有收益的,因為你要開墾出來,要投入拖拉機,人工等費用。”

賈靈敏說,農民把一塊生地養熟需要三年時間,其後才能達到穩產的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承包地,就是為了讓你在這批土地上安安穩穩的搞林地、果園或糧食種植,這樣你才能有收益,才會放心的在這批土地上進行投資。”

在鎮政府看來,農民把荒沼地變成水澆地,土地增值了,農民就應該補交增值費。根據中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規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名下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台致電內蒙古開魯縣和建華鎮政府,但始終無人接聽。

內蒙古開魯縣政府發出"情況通報",多名基層政府官員被免職或中共黨內警告處分。

法律學者:農民將荒地改良成水澆地不違法

對此,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何文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案中農民把荒沼地變成水澆地不是國家政策變化所致,也不是自然條件變化所致:“而是因為承包人他努力經營的結果,承包人采取了機械平整土地,鋪牛糞、打水井、購買噴灌設備等等措施,最後將荒地改良成了水澆地。這在雙方簽訂的合同,在承包期內若承包人修路、打井、上電,村委會應該協助承包人實施,所以對承包人采取的措施,既然合同有約定,那麽對於荒地變水澆地,村委會應該有預期,那麽你應該預見到而沒有預見,這就屬於商業風險,村委會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在江蘇,中國第一代農民工張建平對本台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國在農村地區實施包產到戶之後,農民生活富裕了,緊接著就是苛捐雜稅。他說:“當時全國就有一萬多項各種稅費,導致農民拋荒,這種現象在經濟發展的今天再出現。他的根源還在於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如果農民沒有土地使用權就不能稱之為農民,實際上還是佃戶,甚至可以說是農奴。”

中國媒體曝光此事後,內蒙開魯縣政府已成立工作組並就此開展調查。本周二(23日)開魯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出“情況通報”,表示對這起事件“高度重視”,已經展開調查核實。對於“增補承包費”當局指是縣政府“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工作”,並對個別基層幹部對待群眾態度蠻橫、言語粗魯的問題,中共開魯縣委已給建華鎮黨委副書記免職處理,並由縣紀委監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可能存在的其他違紀行為,也正在開展調查。